关于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规范》黄石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反馈结果公示
根据《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黄石市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规范》黄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由相关单位完成起草,并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1日之间面向各有关单位、组织,广大市民征求意见。现将有关反馈结果公示如下:
1.征求黄石四所在黄高校: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黄石较大规模的中小学幼儿园:大冶一中、尹家湖幼儿园、阳新一中、富川中学、闰光小学、黄石十六中等20余家单位意见,收到16家单位的意见回复,起草小组已向意见提出单位协调完成修改。
2.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征集到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