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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7-15

日前,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石友如醉驾问题

2020年5月13日,石友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到路边,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19日,石友如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大冶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八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1年11月11日,石友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党工委书记郑朝辉酒驾问题

2020年10月14日,郑朝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10月15日,郑朝辉被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黄石港大队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人民币二千二百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24日,郑朝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下陆区老下陆派出所辅警谢正望醉驾问题

2021年1月2日,谢正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6月24日,谢正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下陆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1年6月25日,谢正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黄石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管理七级职员陈海如酒驾问题

2021年2月22日,陈海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22日,陈海如被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人民币二千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14日,陈海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队员彭石醉驾问题

2020年10月5日,彭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22日,彭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铁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四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1年8月20日,彭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我约束不严、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不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还受到法律惩处,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代价极其沉重,教训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彻底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开启“警示灯”、念好“紧箍咒”、架设“高压线”、筑牢“防火墙”,通过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安全底线。要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远离违规吃喝,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和涵养家风家教上,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联动,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通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这个“小切口”,深挖彻查“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特别是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整治歪风邪气。要充分发挥教育宣传、案例警示作用,推动构建点上案例查处、线上以案促改、面上教育引导的综合治理闭环,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