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局党员干部五一、端午期间“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严禁在内部食堂、党校培训机构以及“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搞“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违规聚餐饮酒等问题;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
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
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严禁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执行政策简单化“一刀切”,搞加重基层负担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严禁在安全生产等工作中麻痹松懈,隐患排查整改不力。
节日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坚守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带头守住廉关、过好廉节,引领崇廉尚俭新风尚,以好作风、好形象聚人心、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