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根据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全局党员干部中秋、国庆期间“九个严禁”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高档烟酒、“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礼品礼金;
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等;
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活动之机绕道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或娱乐活动等;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
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脱岗,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等工作中麻痹松懈、落实不力。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精准把握节日特点,围绕“九个严禁”,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筑牢廉洁防线。相关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扎实开展节日专项检查。对节日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局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