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四风”,积极营造廉洁和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1.严禁违规收礼品礼金,严防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腐败行为。
2.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3.严禁借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或娱乐活动等。
4.严禁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
6.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8.严禁酒驾醉驾、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意识,对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度过廉洁文明、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局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