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法院建立化解消费权益纠纷案件联动机制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3-15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质效,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优化消费维权法治环境,3月13日,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铁山区人民法院签订“关于化解消费权益纠纷案件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扎实开展涉消费纠纷的诉源治理工作,打通服务消费最后一公里。

创新普法方式,引导源头和解。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法院共同制作“消费类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流程图,向消费者及商家宣传法律法规及矛盾纠纷化解途径方式,扫除消费者全流程维权道路上的各种障碍。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法院组织邀请商家旁听消费纠纷的庭审活动,共同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发生。

多元化解纠纷,节省维权成本。按照化解消费权益纠纷案件联动工作机制,投诉人在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后,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投诉人要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区法院,区法院立案庭及时审查立案,并在立案三日内将案件移送至速裁团队处理;对直接起诉到区法院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征得投诉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畅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大幅节省消费者维权成本和时间。

建立预警机制,保障消费权益。区法院依托办案平台,及时将涉消费纠纷诉讼执行案件信息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介入矛盾纠纷,协同区法院争取在诉中达成调解或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区法院定期将逾期未全面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商家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将及时曝光失信商家,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提供更多更有力的支撑。


(通讯员 黄思、汪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