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冶开出首份罚单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6-21

大冶一超市因未配备食品安全员、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这是自《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开出首张罚单。

2023年3月30日,大箕铺镇一包保干部在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督导工作中,发现其包保的超市存在未配备食品安全员、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的问题,包保干部迅速将发现情况移交至大箕铺市场监管所,该所工作人员收到线索后,立即开展核查,发现该超市确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超市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向超市人员宣讲了《规定》及市食药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相关要求,责令该超市立即整改,配备食品安全员,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规定》的明确要求,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整体食品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市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通讯员 熊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