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10-16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市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精神,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确工作任务

  ()建设完善监管工作平台。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湖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为依托,积极完善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做好与全省平台的对接准备工作为抽查检查计划录入、随机摇号、任务分派、抽查检查内容录入、结果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通过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要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各相关部门要于2019年1015日前登录监管平台对部门名称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一分配账号),对需要调整变更相关信息的,由市级相关部门汇总全市本系统有关需求,于2019年1015日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1个部门在监管平台有多个用户名的,要及时清理并从2019年1015日起仅保留1个用户名进行登录使用。

  )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对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清理,及时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类别、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同时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作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监管平台上分别建立与抽查事项和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切实提高抽查检查的专业性。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名称、事项、对象、比例、期限和检查机关、方式等内容,于每年3月20日前自行录入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抽查工作计划,要于2019年103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制定市级层面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作动态调整。抽查工作计划要科学确定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部门、参与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检查对象一次性抽取、执法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结果一次性公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科学实施抽查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级层面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统筹组织实施市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系统详细的抽查规则、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便于执法检查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抽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审批程序并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通过监管平台和本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结果录入率、公示率须达到100%。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监管平台,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本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抓紧研究出台本地区具体政策措施,鼓励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市、县两级要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要加强督查督导,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明晰责任、奖惩分明,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相关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统筹组织市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细化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要定期牵头开展督查通报,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做好材料报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黄石市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