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在行动 (二)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5-10

导 语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把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来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


黑恶势力的外在表现都有哪些?

(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4)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6)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

(7)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8)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9)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11)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2)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13)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14)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

(15)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

(16)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

(17)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

(18)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

(19)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

(20)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

(21)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

(22)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

(2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

(24)无正当经济来源的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

(25)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

(26)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

(27)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

(28)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扫黑除恶推动解决“五大问题”是什么?

一是不平衡问题。要及时跟踪掌握各地斗争动态,深入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确保专项斗争始终保持良好态势。

二是不持续问题。要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制定阶段性的“施工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

三是不统一问题。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促进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是不衔接问题。要集中梳理、挂牌督办一批背后有腐败嫌疑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推动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五是不协同问题。要推动源头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重点整治,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从源头上、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

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


扫黑除恶“打准打实”是指什么? 

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重点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督导工作重点围绕六个方面:

(1)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

(2)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以及涉黑涉恶问题的根本遏制情况。

(3)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的情况、整治突出问题的情况。

(4)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情况。

(5)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一是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强化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

四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提出源头治理措施是什么?

一是深化行业日常监管。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

二是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借鉴一些地方“一案一整改”的经验,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同步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2019年“回头看”的要求是什么?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在2019年5月份,由相应的督导组组长带队,对第一轮督导的10个省市(包括湖北)进行“回头看”。重点督导各地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是否依法惩处到位、长效常治工作机制是否落实到位、责任问责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推动第一轮10个省(市)巩固专项斗争成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途径是什么?

一是广辟线索来源。要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既要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信访投诉等现有渠道,还要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关注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张贴公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了解问题、搜集线索、掌握证据的渠道,确保群众举报和投诉畅通无阻。

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线索。进一步关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在加强日常监管中发现线索。

三是进一步深挖细查线索。从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中群众诉求、信访积案、职务犯罪、妨碍公务、暴力抗击执法等各个方面入手,深入挖掘涉黑涉恶线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源头治理是什么?

一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适应市场经济新变化新趋势,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用严管重罚把“害群之马”逐出市场。对新产业、新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创新发展,守住基本规则和安全底线,并坚决破除各类垄断。

二是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要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安排部署,就加强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监管,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提出具体的意见。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要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三是深入推进非公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大力推进“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两个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黑恶乱等做坚决斗争,带头治理市场管理混乱,化解纠纷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是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促进农民工、大学生、下岗工人、退伍军人等就业再就业;立足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辍学少年的安置帮教、教育矫正等工作。


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第一阶段(2018年),建立专班、宣传发动,组织培训、线索摸排,集中收网、依法惩处,挂牌督办、专项督导,健全机制、年中推进,联合治理、检查考评。

第二阶段(2019年),保持力度、攻坚深挖,集中整治、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

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