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某公司非法讨债案(缴财断血)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11-04

今年8月16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关于大冶市兴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经营活动,而是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非法讨债业务,有组织地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8月2日,大冶市人民法院已对大冶市兴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楠及其股东作出了刑事判决,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涉及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立即对该公司住所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楠依法进行了询问,并于2019年9月3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大冶市兴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开业,有在依法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纳税。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业绩不佳,住所长期无人办公,已成为他人从事经营的活动场所。自2017年5月至案发之日起,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自行停业时间已达两年四个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鉴于以上事实及掌握的相关证据,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10月2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听证告知书》(冶市监听告〔2019〕18号)。此后,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大冶市兴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