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3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连锁餐饮企业总部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全市各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负责人及所在辖区市场监管人员,市局食品安全相关科室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场监管局《连锁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并重点围绕“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根据最新要求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全面梳理门店名单,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二是结合食品添加剂、肉类产品违法违法专项和近期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要求企业完善总部统一管理制度,严格从业人员健康及操作规范管理,建立可追溯的原料供应链体系,推行定期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风险排查机制,切实保障连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
同时,会上相关科室就规范肉类产品经营行为进行特别强调,要求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来源不明、未按要求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劣质肉,并鼓励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构建食品安全重要屏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省级十大民生实事”要求,对全市连锁餐饮企业开展重点监管,坚决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全面整治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市民餐饮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