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规范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提高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深度结合药品经营“清流”行动,黄石市市场监管局自4月中旬开始,在全市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抄送报备。
此次整治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对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岗、销售处方药未经审核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所有注册在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据了解,自2025年5月1日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相关工作,对行政区域内的零售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执业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之,但计算机系统有当天处方药销售记录的,按违反《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处置,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还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如果查实执业药师注册的药店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将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按程序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公职人员参与“挂证”的行为,除行政处罚外,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