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参加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11-01

10月31日16时49分,随着我市3位指标填报人员先后点击“提交”按钮,持续7天的营商环境评价部门填报工作全面结束,标志着湖北省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政府工作问卷填报”环节工作圆满完成。

据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强评价成果运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工作要求,省政府决定于10月底开展湖北省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时间持续近2个月。

根据湖北省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总体安排,本次营商环境评价,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试评价体系,分别建立市(州)、县(市、区)、国家级开发区三级差异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参评对象涵盖全省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和21个国家级开发区,评价周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其中,黄石市本级、6个县市区(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和2个国家级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类全部参加评价,3个层级评价工作同步进行。

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均为18个一级指标,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3个,即开办企业、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评价包含政府工作问卷填报、企业问卷调查和政务大厅暗访3个环节,参评地区的总成绩由政府工作问卷填报、企业问卷调查和政务大厅暗访3个方面成绩组成。其中,政府工作问卷填报时间为10月25日9:00-10月31日17:00,填报成绩占50%;企业问卷调查时间为11月1日-11月31日,成绩占30%;政务大厅暗访调研时间自10月25日起,持续整个评价过程,成绩占20%。

为做好湖北省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黄石市参加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动员会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朝阳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副局长李冰亲自协调推动,该局综合规划和改革科统筹谋划,加强对外协调,认真研究填报要求、填报技巧,系统做好本次评价涉及的3个层级、3个环节工作,协调相关市直部门组建3个评价指标部门填报团队,协调相关机关科室指导县市区局完成评价工作。审批注册科、信用监管科、知识产权科等责任科室全程参与负责指标填报工作,并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认真梳理形成企业样本名单和系统工单,对比研究本地工作亮点特色,详细撰写本指标整体工作总结,逐题研究,沉着应对,加班加点,顺利完成相关指标部门填报环节工作。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将继续做好数据核查等相关后续工作,确保湖北省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