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市局要闻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水生野生动物交易专项检查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9-29

为全面遏止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斩断非法捕捞鱼获物销售链,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和长江禁捕暗访行动通报的有关情况,9月28日至29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局、公安局、运管局等执法部门对城区内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开展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全市范围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户、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销售国家禁止交易的野生动物和“长江野生鱼”;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进货查验和原料控制义务等。

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等40余家。其中,西塞山区一鸣酒家加工销售的青蛙现场无法提供青蛙合法来源证明;西塞山区三江园菜馆经营的鱼类未索证索票;西塞山区澄月市场、黄石港区华夏城农贸市场、下陆区杭州路集贸市场内6家青蛙经营户存在提供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许可期限已超期,或无法提供青蛙合法来源证明等问题。执法人员对不能出示相关合法来源证明的经营户销售的青蛙依法予以没收,并就近放生。对大冶市望江阁酒店加工经营活体河豚鱼,其点菜单上标有江鲶、刀鱼、河豚等菜品名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三个方面纵深推进“长江禁捕”和“水生野生动物交易”等关系民生的专项活动。一是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户户皆知、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压实市、县两级部门工作责任。力争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交易达到“五个禁止”目标,即禁止生产企业收购、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网上售卖、禁止一切媒介发布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