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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械·守护健康” 医疗器械科普知识66问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10-23

1. 什么是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

(1)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2)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3)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4)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5)妊娠控制;

(6)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2. 我国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是2014年3月31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目前构成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依次是:国务院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几个层次。各个层次的法规的关系是:下位法规是对上位法规的细化。如: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

3. 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什么样的管理?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4. 医疗器械产品是如何分类?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外科用手术器械(刀、剪、钳、镊、钩)、刮痧板、医用X光胶片、手术衣、手术帽、检查手套、纱布绷带、引流袋等。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医用缝合针、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脑电图机、显微镜、针灸针、生化分析系统、助听器、超声消毒设备、不可吸收缝合线、避孕套等。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角膜接触镜、人工晶体、超声肿瘤聚焦刀、血液透析装置、植入器材、血管支架、综合麻醉机、齿科植入材料、医用可吸收缝合线、血管内导管等。

5. 常见的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有哪些?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红外线测温仪。

6. 对医疗器械的常见认识误区有哪些?

(1)误区一:医疗器械都是高风险的,医疗器械只有医院才能有,需要医务人员才能使用。

其实,依据风险程度,国家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其中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比较低,公众通过一定的学习和查阅说明书就可以保障使用的基本安全,很多产品可以家用。第二类医疗器械中也有一部分产品可以家用,第三类医疗器械使用风险高,少部分可以家用,但应严格按照产品注册证书适用范围和说明书要求使用。

(2)误区二:非医疗器械当成医疗器械,如一些健身、瘦身、增高及保健类产品,被当作医疗器械。

非医疗器械都没有医疗器械注册文号,从这一点就可以明显区别开来。

(3)误区三:只要是医疗器械,都比非医疗器械更有利于健康。

两者不具有可比性。医疗器械是特殊产品,其生产和销售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管理,具有其一定的使用功能和适应人群;适应人群范围外的,不宜使用该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的适应范围更为广泛,其主要功能不是针对医疗目的,而是产品各自的功效。

7. 医疗器械都有有效期吗?

部分医疗器械是具有有效期的。如:避孕套;输液器、注射器、医用导管等具有消毒或灭菌类有效期;体外诊断试剂,如,C-反应蛋白试剂盒、血清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等。

8. 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实行什么样的管理制度? 

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9. 经营(销售)医疗器械产品需具备什么资格?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不需经营许可和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通过“放管服”改革,黄石市范围内单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事权,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许可事权已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备案。

10. 发现医疗器械造假等行为后,如何举报投诉?

消费者如果发现医疗器械造假,经营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使用 医疗器械等行为,可以向县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11.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

12. 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出现哪些不适当宣传? 

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的;与其他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或其他治疗方法的功效和安全性对比;在向个人推荐使用的医疗器械广告中,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弱点,使用超出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以外的专业化术语或不科学的用语描述该产品的特征或作用机理;含有无法证实其科学性的所谓“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含有“唯一”、“精确”、“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声称或暗示该医疗器械为正常生活或治疗病症所必须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暗示该医疗器械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或升学、考试的需要,能帮助改善或提高成绩,能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能增高、能益智等内容。

13. 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哪些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的内容? 

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不得含有内容:不科学的表述或者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所导致的危害,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或所患疾病产生担忧和恐惧,或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表述该产品处于“热销”、“抢购”、“试用”等。

14. 医疗器械广告是否可用专家、机构作形象和证明?

不可。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不得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不得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医疗器械广告宣传;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不得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内容,如各类疾病信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或医疗科学以外的科技成果。

15. 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医疗器械广告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此类虚假医疗器械广告主要是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还有一类是非医疗器械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发布的非法广告。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任意扩大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范围;

二是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是会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消费者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四是含有治愈、有效率等内容。

16. 什么是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注册或已备案、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生的原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要时应当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控制措施。

17. 哪些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中的严重伤害?

严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4)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5)由于医疗器械故障、可用性等问题可能导致上述所列情况的。

18.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产品固有风险中的设计缺陷,有器械性能、功能故障或损坏,有产品使用说明书上的错误,有上市前研发的局限性等。

受各种因素影响限制,医疗器械设计上的一些缺陷,多数只有在用于临床并经历长时间验证后才能被发现。

19. 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怎么办?

医疗器械的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国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医生在对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患者个人发现可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均应及时向当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20. 医疗器械的损害赔偿该如何进行?

医疗器械给消费者(患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患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向生产企业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请求赔偿。

消费者(患者)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请求赔偿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企业追偿。

21. “家用医疗器械”都能自行购买使用吗?

不能。目前,不少医疗器械产品都在向着“家用”的方向推销,也有越来越多人认可其“家用”的方便性。但实际上,一些使用条件比较严格的医疗器械还是应该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购买使用,不能贪图方便。

如使用血糖仪测血糖就需要扎破手指取血液测试,同时对血糖检测器的技术要求也比较高,在购买和使用时要充分考虑。还有一些医疗器械是一部分植入体内,一部分在体外使用,如一些人工耳蜗、某些助听器、人工喉及直接接触角膜的隐形眼镜等,这些器械都需要患者在专业医生的指导培训下使用,切勿自行配置使用。

22. 可家用医疗器械主要有哪些?

可以“家用的”医疗器械也都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主要有:

(1)家用治疗仪器:远红外线治疗仪、磁疗仪、理疗仪、中频治疗仪等。

(2)家用检测器械:血压检测仪、血糖检测仪、电子体温表、听诊器等。

(3)家用医疗康复器具:家用制氧机、颈椎腰椎牵引器、防褥疮床垫、矫形器等。

23. 如何选购“家用医疗器械”?

从退热贴、体温计、血糖仪、医用棉签、创可贴,到老年人使用的轮椅都属于可以家用的医疗器械,购买时要从产品分类、证照等多个方面入手。

(1)要在医生指导下购买使用。医疗器械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前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弄清产品的作用机理、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禁忌证等,结合医生的建议和自身情况选择产品。

(2)要学会查看产品证照。所有的医疗器械,包括进口医疗器械在内,都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后方可上市销售,包装、说明书上必须印有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备案)证号、产品注册(备案)证号。没有生产许可(备案)证号和产品注册(备案)证号的,要么是假冒产品,或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证号的真伪。

(3)要学会查看产品分类。我国实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安全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第一、第二、第三类。看产品注册文号中“第”字后的第一位数字,是1就为第一类,是3就是第三类,医疗器械只有三个类别,类别越高风险程度越高。如医用棉签,XXX(省、市)药监械(准)字2013第1XXXXX号,为一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XXXXXX号,为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不宜自行购买作为家用,因为这类医疗器械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使用要求也更为严格。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时,应该向商家咨询清楚产品类别及其安全隐患,从而选购安全性较高的产品。

(4)要看经营者有没有资质。为了确保购买的产品合法有效,消费者要到正规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在购买时要查看商家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对流动销售、临时设摊销售的产品要慎重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5)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宣传。医疗器械在注册审批时,其适用范围是要经过监管部门严格认证的,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查看正式的产品说明书。特别要注意的是,有的商家在推销产品时不按照批准的适用范围进行宣传,甚至任意夸大产品疗效,宣传“疗效神奇”、“包医百病”,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就要特别留神。健身器材以及一些含“保健”功能的衣服、帽子、鞋、袜、手镯、耳环等都不属于医疗器械,它们只是一些普通商品,不具有治疗功能,且未经过任何的临床验证,消费者若购买这些商品来治疗疾病,不但花了冤枉钱,还会贻误病情救治。

(6)缴费后别忘索取发票。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因为正式发票是购买凭证,在产品保修、质量投诉中用处很大。消费者千万不能图省事贪便宜购买没有正式票据的产品,否则,难以维权。

24. 购买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怎么办?

如果您发现所购的医疗器械产品是不合格产品,建议及时做两件事,维护自身权利:

第一,维权。您应当保存该医疗器械产品和购进发票,直到您的权利得到维护;如果您使用了该医疗器械并造成损害的事实及后果,还要保存相关的证据,如就医的病历、发票、伤残报告等,当然最好还有使用与造成损害的鉴定报告。维权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另一个是从损害赔偿的角度。选择哪一种方法进行,就看是否有利于维权和是否便利进行选择。一般讲,如果购买了不合格医疗器械没有使用,或使用了没有造成危害,您可以直接找商家索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得到赔偿,在这过程中,您可以寻求当地“消费者协会”的帮助,这种方法比较便利。如果您购买并使用该医疗器械,且造成了伤害,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不足以维护自身的权利,这时您应当选择诉讼途径,以损害赔偿来维权更有力度。

第二,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投诉,让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以维护医疗器械市场的秩序。

25. 医疗器械适合“体验式销售”吗?

体验式销售是商品销售的一种方式,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能想提供体验就可以体验的,比如汽车试驾,至少要求体验者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

医疗器械是特殊产品,有其适用范围、禁忌证、注意事项和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等,有的还有特殊的存储条件、方法,这些就需要产品提供者具备对提供体验医疗器械性能、适用范围、禁忌症、注意事项、储存方法等的了解,同时还要能够对消费者(患者)健康状况作出确切的判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不误导消费者(患者),并合理地使用医疗器械,为消费者(患者)解除病痛。

26. 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主要有哪些风险?

现在有些公司专门针对老人或其他特定人群在社区或其他场合组织医疗器械“体验”活动,提供一些“医疗器械”供老人免费或极低费用的使用,然后劝说老人花上千甚至上万元的钱购买这些产品,诸如某些按摩椅、磁疗仪等。这种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方式,具有一定的消费和健康风险。

第一,产品提供方没有具备对消费者(患者)健康状况正确鉴别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盲目提供医疗器械体验,一旦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也不能也无权作出专业判断,可能直接损害消费者(患者)的健康利益,轻则延误病情诊治,重则造成健康损害,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第二,销售体验过程中无法提供消费者(患者)的健康相关专业的体验记录,一旦有纠纷发生,消费者(患者)维权困难。

第三,与诊治相关的活动,都应当事前严格审批,而医疗器械采用体验式销售,规避了这方面的法律管辖,给某些不法行为(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消费误导、假劣产品销售等)的存在提供了方便。

第四,已经发现一些“体验式销售”的经营资质、场所、产品等存在“偷梁换柱”现象,有些还具有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27. 应如何规避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方式的风险?

从质量与安全角度,消费者在接触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时,要注意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要查看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要分析销售人员对产品的宣传是否超出了医疗器械许可证标示的适用范围。如果有夸大、虚假宣传现象,诱骗或误导消费的行为,不但不能购买,还应该及时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比如,企业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而经营医疗器械,产品没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是使用假的注册证,都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以寻求帮助。

28. 家庭自我理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购买使用前要先到医院做相关检查,咨询医生或其他专业人士自身病情是否适用某一类理疗医疗器械。

(2)严格按照理疗类医疗器械说明书的要求操作。

(3)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理疗的时间要有间隔,强度不能太大,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4)如有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明显的不适感,建议暂停使用,并去医疗机构咨询调整方案。

29. 隐形眼镜有哪几类?

(1)根据镜片材料的硬度分为:

A、软性接触镜:简称软镜,临床上最普及的接触镜。由于材料柔软、亲水,因此软镜

具有良好的可塑性、良好的初戴舒适性,并具有相当的透氧性以保证配戴期间的角膜生理需求。软镜不仅是矫正球性屈光不正的良好选择,同时在散光、老视、治疗性接触镜、彩色接触镜等方面有广泛的临床应用。

B、硬性接触镜:1、普通硬性接触镜。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光学性能良好,矫

正视力清晰,矫正角膜散光效果尤佳。可一定程度地暂时减低角膜的屈光力,控制近视发展。但PMMA透氧性极差,因影响角膜氧代谢而易引起角膜水肿。2、硬性透气性接触镜(RGP)。SiMA(硅氧烷甲基丙烯酸酯)和氟多聚体材料最为常见。矫正视力清晰,矫正散光的效果较好。有良好的透氧性,不干扰角膜生理代谢。较PMMA舒适,并发症少。但配戴舒适度不及软镜,需一定的适应时间。

(2)根据镜片的更换周期分为:

A、抛弃式(型)接触镜:一次性使用的接触镜(使用周期)。

B、重复使用式(型)接触镜:在配戴周期内,根据制造商的说明可重复使用的接触镜。

C、频繁更换式(型)接触镜:接触镜的规定更换周期为不大于三个月。

D、定期更换式(型)接触镜:制造商推荐了更换周期的接触镜。

(3)根据镜片的功能分为:

A、矫正各类屈光不正:球面镜片、散光镜片、渐进多焦点镜片。

B、治疗性角膜接触镜:用于角膜术后的绷带镜、用于药物缓释、近视控制、圆锥角膜

治疗等。

C、 彩色角膜接触镜:化妆性彩色角膜接触镜、医疗美容型角膜接触镜。

(4)根据镜片配戴方式分为:

A、日戴型:非睡眠时配戴。

B、连续配戴型:在(一定周期内)睡眠与非睡眠时可始终配戴。

30. 配戴隐形眼镜应注意哪些问题?

(1)眼科医生必须慎重地选择、检查和指导隐形眼镜配戴者。配戴者讲究个人卫生

以及遵循专科医生的指导,对于成功配戴镜片是至关重要的;配戴者的职业、期望的镜片配戴时间(全部或部分时间)以及期望的镜片用途(阅读、娱乐或业余爱好)都是重要影响因素;

(2)在进行全面的眼睛检查前应当对镜片进行初始评估,包括近距离和远距离的矫正和未矫正的视力敏锐度、以及角膜散光测量和裂隙灯检查;

(3)在操作镜片前请务必清洗双手,不要留长指甲。不要将化妆品、肥皂、除臭剂或喷雾剂弄到眼睛里或镜片上。最好在化妆前戴入镜片。水溶性化妆品比油溶性化妆品对镜片损伤较小;卸妆前摘镜;

(4)在离开眼科诊室前,配戴者应能正确地取下镜片或有其他人帮助他/她取下镜片;

(5)在接触隐形眼镜镜片前要确保手上没有异物,否则会造成在显微镜下可见的划痕,而引起视物变形和/或眼睛受损;

(6)务必小心使用镜片,避免掉到地上;

(7)勿用手指甲接触镜片;

(8)日戴镜片不能用于睡眠配戴;

(9)新配戴者按以下时间戴用镜片:

天数

时间(小时)

4

6

8

10

12

14

新配戴者按以下时间复查: 一周/一月/三个月/每六个月;

A、 按以上说明的步骤使用镜片, 以避免发生炎症;

B、 配戴者初次配戴时可能会出现一些轻微的视觉模糊、眩晕、头痛以及轻微的失衡感。

这些症状可能会持续几分钟或者几周。症状持续的时间越长,成功适应期的预后就越差;

C、 如有配戴不适,请取下镜片检查并用护理液冲洗并重新试戴;

D、 在配戴中出现畏光,刺痛等不适现象请立即取下镜片,到购镜处或医院眼科检查,

并遵从医嘱;

E、 除非特别说明,勿用镊子或其它工具将镜片从容器中取出。将镜片直接倒在手中;

F、 一般最长时间为12个小时,超过12个小时的需要生产企业提供支持性资料方能认可。

(10)配戴者应经眼科医生检查评估后,再决定是否配戴隐形眼镜。配戴隐形眼镜,应由眼视光专业人士进行验配;

(11)配戴者必须遵循眼科专业人员的指导及产品使用说明,使用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

证的软性镜护理产品。禁用洗涤液、肥皂等其他代用品清洁镜片,禁用酒精等其他代用品消毒镜片。

31. 什么情况下不能戴隐形眼镜?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都可以成功配戴隐形眼镜,但是有一些环境情况下是不能配戴或是必须小心使用的。以下是使用隐形眼镜的禁忌证:

(1) 眼前段炎症或感染包括:角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结膜炎等;

(2) 进行性翼状胬肉;

(3) 慢性过敏性眼病;

(4) 上睑下垂或眼睑闭合不全;

(5) 泪液质量下降或泪液分泌减少;

(6) 干眼症;

(7) 急、慢性泪囊炎;

(8) 急、慢性青光眼;

(9) 急、慢性葡萄膜炎症;

(10) 角膜敏感度下降;

(11) 明确的系统性疾病(例如:糖尿病、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等);

(12) 过敏体质;

(13) 急、慢性鼻窦炎;

(14) 感冒期间;

(15) 怀孕期间;

(16) 工作环境有酸、碱及挥发性化学物质等(如:玻璃、生化行业);

(17) 生活环境有灰尘及烟雾等严重污染者;

(18) 不依从配戴规则或动机不明者;

(19) 个人卫生习惯不良;

(20) 不能定期进行眼部检查者。

32. 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佩戴应注意什么问题?

佩戴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应与隐形眼镜有同样的要求,认真遵照产品说明书和眼科医生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

佩戴:每次配戴或摘取镜片前必须认真洗手,如果手上有脏东西,不要用手指或手触摸镜片,因为这样可能会使镜片表面被划伤,会影响视力和/或损伤眼睛;如果配戴镜片时感觉不适、眼睛发红或出现刺激时, 患者应立即摘下镜片,并咨询眼科医生;配戴镜片不要超过眼科医生建议的时间;应该在化妆前戴上镜片,在卸装前摘掉镜片。不要使化妆品、洗涤剂、面霜或喷雾剂等进入眼睛或接触镜片。如果在配戴镜片时使用酒精产品例如发胶,请多加小心,闭上眼睛直到喷射停止。配戴镜片时不可以使用任何眼药水或眼药膏,以免污染或损伤镜片。配戴镜片期间,对眼睛使用任何药品之前,必须咨询眼科医生。配戴镜片时,避免接触任何有害或刺激性气体和烟雾。如有灰尘或异物掉入眼内,切勿用力揉擦眼睛,应取下镜片,待灰尘排出后,冲洗镜片,重新配戴。如眼睛分泌物过多或镜片上出现白色斑点,应该用去蛋白酶片进行处理,清洗。不可以配戴镜片过夜;如果镜片在眼球上固定不动,请遵照关于镜片固定不动的护理指导进行处理。为保持眼睛的健康,镜片在眼球上必须能够自由移动。除非戴潜水镜,否则游泳时不宜配戴镜片。佩戴镜片后出现明显不适时,应及时咨询眼科医生。

护理:只能使用隐形眼镜专用护理液,不可以同时使用多种护理液。每次摘下镜片后都应该按照要求对镜片进行清洗、护理;必须遵照接触镜护理液使用说明书中的指导。必须使用新鲜未过期的镜片护理液。无菌护理液开封后,超过标签说明规定的使用时间后,不可以再使用。处理镜片时要小心,如发现镜片破裂,切勿配戴。不要用唾液或其他非推荐的溶液来湿润镜片。旧镜片在超过眼科医生推荐的配戴时间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更换。镜片在不使用时,应完全浸泡在隐形眼镜专用护理液中,避免镜片脱水;每隔三天或一周更换新鲜的护理液。不要用指甲接触镜片。除经专业眼科医生、验配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指示外,请勿转用其它药水或护理液系统;存放镜片时,护理液必须全部浸没镜片。请勿用双氧水类护理液清洁镜片;请勿用热消毒法清洁镜片。

33. 使用电子血压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依测量结果自我诊断及治疗有风险,应遵从医生指导。

(2) 在普通心律失常(比如说房早、室早及房颤等)的情况下测量会造成误差。

(3) 请勿对袖带过度加压。会造成手臂瘀血或麻痹。

(4) 患有严重的血液循环障碍、血液疾病的患者,请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5) 测量时因手臂受到挤压,可能会导致急性内出血。

(6) 请勿在血压计附近使用移动电话或其它发射电磁场的装置。

(7) 请勿对血压计的本体或袖带自行拆卸和改造。

(8) 测量时需保持正确测量姿势,并在温度适宜的房间内测量血压。测量前预先去洗手间。在进食、饮酒、抽烟、运动和淋浴后,至少等30 分钟才开始测量。测量前请至少休息15 分钟以上,连续测量时,请至少间隔2分钟以上。

34. 老年人应选配什么样的助听器?

在购买助听器前,应由有验配医生(最好是耳科专门医生)进行听力检查,若有任何可治疗病症,应先治愈。若医生建议使用助听器时,需做进一步的助听器评估,以此作为选配助听器的依据。

一般老年人选择操作简单,佩戴方便的如盒式机、耳背机。助听器不是越贵越好,而是要与自己的听力损失相匹配,佩戴助听器一般有3-6个月的适应期,如佩戴过程中确实不适,应及时到验配中心进行调试,以免影响后期使用。

35. 使用助听器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1)避免任何液体进入助听器内,而损害其中的零件。

(2)避免将助听器置于高温下。(如:受太阳光直射,靠近热电器、吹风机、或暖气机。)

(3)避免助听器掉落地面,因为如此会损害里头易碎之零件。

(4)避免将异物插入助听器内,造成严重的损坏。

(5)避免发胶、香水等直接喷洒在助听器上,这些液体容易粘住音量控制器与麦克风。

(6)耐心与不断地练习,是适应助听器的不二法门。助听器无法使你的听力恢复正常,也无法使你免除、或改善因生理因素所造成的听力障碍。

(7)对多数人而言,仅偶尔使用助听器,并不能从助听器获得充分的帮助。

(8)助听器只是整个复健工作中的一部分,还应该同时接受助听器与读唇训练,以期收到相辅相成之功效。

36. 固定义齿有哪些特点?

固定义齿是粘固在口腔中剩余的真牙上,有金属烤瓷牙,金属钢牙,种植牙,分别由固位体,桥体和连接体三部分组成,适应于少数牙齿缺失的成年人;不需摘戴,体积小,无异物感,舒适,对发音无影响;咀嚼效率高,仿真效果好。但这类义齿的价格相对较高,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不可自行摘戴。

37. 活动义齿(假牙)有哪些特点?

活动义齿是利用塑料做基托,靠粘膜、骨组织作支持,靠义齿的固位体和基托固位,可自由取戴的一种修复体。活动义齿的适应范围较广,能修复牙列和牙槽嵴任何部位的缺损,缺牙数目可以从缺失一个牙到多个甚至全口牙缺失。

对于活动义齿而言,患者可自行摘戴。镶活动义齿(假牙)过程中对真牙的切磨较少,制作方便,费用低,易于清洁,价格比较低廉。其缺点是基托体积较大,异物感较重,影响美观,初戴时还会感觉不舒服,咀嚼功能也较差。

38. 制作义齿(假牙)的材料主要有哪几种?

主要有金属、烤瓷和树脂三大类,各有不同的适应证和适应人群。

(1)金属类材料有:普通钢冠、镍铬合金材料、钴铬合金、钛合金和纯钛、烤瓷熔附金属类(镍铬烤瓷合金、钴铬烤瓷合金等)等;

(2)陶瓷类材料有:全瓷类(氧化锆、铸瓷等)、烤瓷类;

(3)合成树脂类:包含热凝、自凝及光固化等。

39. 制作义齿(假牙)的材料应该满足什么要求?

义齿材料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义齿材料销售单位必须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

理想的义齿材料应无刺激性,对口腔黏膜无毒性,无致癌性,对假牙覆盖的组织不导致过敏反应,不溶于唾液,不因口腔环境而腐蚀、变性、耐生物老化,在口腔温度改变中性能稳定,在制作过程中对操作人员无害。此外,还应力求美观、耐用,重量轻,易轻加工,操作简便、取材容易、价格低廉等。

40. 安装活动义齿(假牙)有哪些使用注意事项?

(1)义齿应由有资质的牙医进行装戴。装戴前必须对病牙进行彻底处理;

(2)使用前需进行消毒处理;

(3)初戴时常有异物感和不适感,严重者还有恶心或呕吐现象,一般数日内可以逐渐

自行消失,若出现疼痛持续不退,应及时与医生联系;

(4)初戴时常有发音不清楚、咀嚼不便等,一般1-2周后便能适应和克服,若戴用一

段时间后仍有发音障碍,应考虑修复体本身的问题,及时与医生联系;

(5)初戴时一般不宜吃硬食和过冷食物,也不可咬切食物,应先练习吃软食和小块无

粘性糕点,逐渐适应后再进入正常饮食过程;

(6)如造成局部粘膜压痛、糜烂及破损、溃疡情况,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切忌患者自

行磨改。

41. 镶牙后对义齿(假牙)的保健事项有哪些?

(1)应注意口腔卫生,饭后和睡前应将修复体清洗干净;

(2)咀嚼食物时,应避免咀嚼过硬的食物,以免修复体受力不均,导致崩瓷,切勿用

牙齿撬拉瓶盖,防止对牙齿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也避免咬食冷硬食物;

(3)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口腔有异样、牙齿有不适感觉或裂纹、气孔、毛刺等现象,或

意外被击碎、折断,应立即请医生诊断,以免不慎将破碎部分吞咽或误入气管,造成不良后果;

(4)每半年到1年,最好修复1次,查看修复体上是否附有污垢,如有应在医生指导

下及时清除;

(5)患者从备牙到戴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

(6)活动义齿不能用酸性和碱性清洗剂、饭后和睡前应摘下清洗,不可以用热水浸泡。

42. 常用体温计的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体温计种类有:

(1) 玻璃体温计:最常见的体温计,它可使随体温升高的水银柱保持原有位置,便于使用者随时观测。

(2)电子式体温计:利用某些物质的物理参数(如电阻、电压、电流等)与环境温度之间存在的确定关系,将体温以数字的形式显示出来。

(3)红外线体温计:通过测量耳朵鼓膜或额头的辐射温度,非接触地实现对人体温度的测量。

43. 各种体温计的特点?

玻璃体温计具有示值准确、稳定性高的特点,还有价格低廉、不用外接电源的优点。但也存在不易读数、量测时间长等缺点,另玻璃管破损后会导致水银泄漏,污染环境及危害人体健康。

电子体温计具有读数清晰、携带方便、测量时间较短等优点。其不足之处在于示值准确度受电子组件及电池供电状况等因素影响,不如玻璃体温计。

红外线体温计具有操作方便、测量迅速。但也存在价格昂贵、使用时对环境温度要求较高等缺点。

家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购合适的体温计。

44. 如何正确选购玻璃体温计?

(1)体温计玻璃管应透明光滑,不应有妨碍读数的气泡、刮花、斑点。

(2)体温计标度线应平直,并垂直于玻璃管的中心轴线。

(3)体温计标度线、计量数字和标志颜色应牢固,不应有脱色现象和影响读数的颜色污迹。

(4)感温液在体温计毛细孔内移动后,毛细孔壁上不应有附着感温液的痕迹。

(5)购买玻璃体温计时最好找正规药店或医疗器械商店,它们的进货渠道比较正规,更能让消费者放心。

45. 购买电子体温计时要注意哪几点?

(1)检查电子体温计外观应无明显裂纹、毛刺、刮伤、脏污,零部件不可松动。

(2)检查电子体温计提示音应清晰、响亮,显示屏显示数字应清晰、完整。

(3)电子体温计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和检验合格证。

(4)电子体温计均需在产品适当位置或随附文件上标注: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厂家、产品注册号、执行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电源电压、出厂日期或批号、CMC计量许可证编号、CPA型式评价证书编号(仅红外线体温计适用)。

46. 体温计测体温要掌握什么样的方法?

人体体温会随着时间的变化有所差距,人体体温在清晨比较低,近傍晚则会稍高。所以一天内体温测量结果有轻微差距,这是正常的。

(1)口温测量:将体温计感测头前端放在舌头下,稍用力压住,测量时要将口完全紧闭,期间不要说话,正常口温约36.0~37.5℃。

(2)腋温测量:将体温计感测头置于腋下最前端和身体平行的位置,手臂紧靠身体,确保体温计被皮肤完全覆盖且不受空气影响,正常腋温约35.0~37.0℃。

(3)肛温测量:在体温计前端涂上水溶性润滑剂,插入少于约1.5公分的体温计前端到肛门口,如遇任何阻力马上停止测量。正常肛温约36.2~37.9℃。

(4)耳温测量:测量前将耳道内耳垢或异物清理干净,将耳朵轻轻向后拉以使耳道伸直,将侦测头放入耳道,按下测量键后即可读值。正常耳温约35.8℃~38℃。

(5)额温测量:测量前将额头附近汗水或化妆品清理干净,用手将头发拔开,将感温头对准眉心约1~3公分的距离,按下测量键后即可读值。正常额温35.8℃~37.8℃。

47. 颈椎牵引器人人适用吗?

有些颈椎病患者,因为各种理由不能定期到医院进行相关治疗,看到有专门治疗颈椎病的牵引器广告后,就自行购买在家里进行颈椎牵引。殊不知这样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颈椎病有许多类型,有的适合做牵引,有的不适合做;有的适宜卧式牵引,有的适宜立式牵引;而支架式牵引则必须根据个人的生理曲度来决定,但牵引器广告中几乎都没有谈到这些问题。

颈椎牵引器并非人人适用,更不可随意使用或盲目滥用。

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往往还有其他疾病,在这种情况下更要谨慎使用。如果确实需要使用颈椎牵引器,应该首先到正规医院去咨询医生,根据自己病情的特点,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合的产品正确使用。

48. 使用气囊式颈椎牵引器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充气时应循序渐进,不要过猛,在做牵引治疗出现头晕等异常反应时,应徐徐放气,直到不应有的症状消失,再重新调整使用。

(2)治疗时尽量使颈部放松,慢慢加气压,以增强牵引效果;大力牵引前应做30分钟小牵引,牵引复位时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大力牵引结束时应缓慢放气。

(3)切勿刺激或压迫颈动脉窦,其体表位置在甲状软骨两侧上缘下部,即颈4水平。

(4)如颈部细、多层气室内径大,使用时将多层气室尽量后移,下颌骨放在绒垫上即可。

(5)用时不可用力撕扯,以免粘接处漏气。

(6)严禁超牵引行程使用。

49. 购买避孕套(安全套)应该注意哪些基本问题?

根据我国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以下称橡胶避孕套)产品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购买避孕套(安全套)时查看其外包装上应该有以下标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产品在有效期内;产品包装无淫秽图片。另外,在付款后务必保留购买避孕套(安全套)的电脑小票及其他相关单据。

50. 怎样检查避孕套(安全套)的质量?

在使用避孕套(安全套)之前,应当做认真细致的检查,以防避孕套有小洞造成精液外漏,导致避孕失败。在检查避孕套时首先要注意外观,凡是因保存不当造成变质、发粘的避孕套就不能使用。

检查避孕套(安全套)是否有漏洞一般是用吹气检查法。

51. 使用避孕套可预防哪些疾病?

避孕套除了有很好的避孕作用外,还起到男女生殖器官的部分隔离作用,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隔微生物,预防多种疾病的传播。

预防子宫颈癌:避孕套可以阻止精液和包皮垢进入阴道,故对子宫颈癌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预防性传播疾病:一般乳胶避孕套能够部分隔离性传播疾病的一些病原体,如单纯疱疹病毒、沙眼衣原体、巨细胞病毒、淋病球菌、梅毒螺旋体和艾滋病病毒等。

预防阴道炎、宫颈炎和盆腔炎:使用避孕套可以阻止男方生殖器上的病菌传染给女方,故有预防这些疾病的作用。反之,女方患有阴道炎时,避孕套也可阻止病菌传染给男方。

预防精液过敏症:使用避孕套,不让妻子接触丈夫的精液,这样就不会发生精液过敏反应。

辅助治疗某些免疫性不孕:有些不孕的妇女体内存在抗精子抗体。性交后精子进入宫颈粘液,其中的抗体可使精子凝集或制动,使之不能上行入子宫腔,从而导致不孕。若采用避孕套3~6个月,可暂时断绝与精液的接触,待妇女体内抗精子抗体的滴度下降后,停用避孕套后短期内可望受孕。

52. 家用制氧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家用制氧机主要用于保健,不可用于急救或重症病人;或请遵循医生的嘱咐来使用机器;

(2)请勿在潮湿的环境下使用制氧机;

(3)吸烟时请勿使用制氧机;

(4)使用过程中,注意氧气连接管是否通畅,避免有折死的地方,以免出现故障;

(5)切勿使用湿手插拔电源插头,以免触电危险。长时间不使用氧气机请将插头拔下;

(6)制氧机使用时请水平摆放,不能将机器倾斜,倒置或将散热排气口堵住;

(7)定期清洗更换过滤棉;

(8)制氧机工作时应远离火源;

(9)湿化瓶中应按要求添加水。

53. 血糖仪有哪几种类型?

(1)血糖仪按照工作原理一般分为电化学法和光化学法两大类。

电化学法:采用检测反应过程中产生的电流信号的原理来反应血糖值,酶与葡萄糖反应产生的电子通过电流记数设施,读取电子的数量,再转化成葡萄糖浓度读数。其根据所采用的工具酶不同一般又分为葡萄糖氧化酶(GOD)血糖仪和葡萄糖脱氢酶(GDH)血糖仪两大类。

光化学法:是检测反应过程中试条的颜色变化来反应血糖值,通过酶与葡萄糖的反应产生的中间物(带颜色物质),运用检测器检测试纸反射面的反射光的强度,将这些反射光的强度,转化成葡萄糖浓度。

(2)血糖仪从采血方式上有两种,一种为吸血式,一种为抹血式。

吸血式的血糖仪:试纸自己控制血样计量,不会因为血量的问题出现结果偏差,操作较为方便。

抹血式的血糖仪:一般采血量比较大,且采血量不易控制,如果采血量过多或不足,可能会影响血糖测试结果,造成测试结果可能会与真实血糖浓度不符,可能会误导糖尿病患者。

54. 如何理性购买血糖仪?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及时了解自身的血糖情况非常重要,监测、控制血糖是糖尿病患者的首要任务。糖尿病患者对控制血糖采取的任何措施,比如用药,控制饮食,使用胰岛素,对使用结果的了解,也必须通过检测血糖水平,才能心中有数。有些患者使用尿糖试纸,虽然价格比较便宜,但是尿糖试纸不能反映低血糖的情况,所以糖尿病患者在家配备一台血糖仪非常有必要。

购买血糖仪,必须注意以下方面:选择一种售后服务好,试纸能保证长期供应的血糖仪;不同品牌血糖仪的试纸不同,不能互相借用。试纸最好购买方便,易操作,在购买时要求销售人员为你示范,并确认你可单独操作。血糖仪的显示屏所显示的数字应易辨认。血糖仪最好有“记忆”功能,以便将你测定的血糖值储存。自测类血糖仪不能用于药物调整,也不能用于胰岛素调整。

55. 验血糖前应停用维生素C吗?

对糖尿病患者来说化验血糖常做的事,因为只有准确的测出身体中的血糖含量,才能判断自己的病情变化情况,以便合理制订治疗方案,妥善调节饮食控制。但需服用维生素C治疗的病人,测试前需停用VC,否则会得到错误的检测结果,影响治疗。

维生素C是强还原剂,很容易和血糖试纸中的化学成分发生反应,使得检测结果偏低。如果糖尿病人静脉点滴VC,血糖的测试结果将更不准确。因此,化验血糖前应提前2~3天停用维生素C。同样的道理,化验前1~2天不宜大量食用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如韭菜、菠菜和柿子椒等深色蔬菜或野生的芥菜)和水果(如柚子、柑橘、猕猴桃、酸枣等)。

56. 使用血糖试纸应注意什么?

(1)用户在进行血糖检测之前,应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

(2)用户在进行血糖检测之前,应熟练掌握该项目操作技能;

(3)用户在进行血糖检测之前,应了解自测用血糖类产品只用于监测糖尿病人血糖控制的效果,而不能用于糖尿病的诊断和筛查,也不能作为治疗药物调整的依据;

(4)建议使用者应将其使用的血糖监测系统与良好维护的临床实验室测量程序(实验室常规血糖检测仪)进行定期的比较,以确定血糖监测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用户不得使用过期、被损坏或污染的试纸条。

57. 检测血糖时该怎样采集血样?

(1)彻底清洗和干燥双手;

(2)温暖并按摩手指以增加血液循环;

(3)将手臂短暂下垂,让血液流至指尖;

(4)先将拇指顶紧指尖关节,再用采血笔在指侧采集血样;

(5)采血后请勿反复挤压,以免组织液混入,造成检测结果偏差;

(6)如为毛细血管全血,应擦去第一滴血,食用第二滴全血样本进行检测。

58. 家用血氧仪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初次使用家用血氧仪之前,需要仔细查阅血氧仪的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一般家庭中使用的血氧仪产品都是电池供电,使用前注意检查电池是否有电,长期不使用时应按说明书指导及时取出电池; 

(3)使用产品后要按说明书的维护、保养方法进行维护。

59. 家庭如何选购轮椅?

(1)一般仅作为代步工具的使用对象要选择折叠轻便的轮椅。可以装入汽车后备箱,可以方便提着上楼,不用时占地方少。

(2)特殊用户如只有一只手或只能用一只手驱动轮椅,要选择具有只用一只手可以同时驱动两个轮子功能的轮椅。否则选购普通轮椅没有护理人员时只能原地打转。

(3)购买轮椅时要多看多问,一看轮椅座面和靠背材质是否结实耐用;二看轮圈和辐条的质量、车轮转动的灵活性;三看轮椅的外观工艺,外观工艺粗糙的轮椅其内在质量不会太好,车胎要选择经久耐用质量好的,要有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单;四轮椅应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铭牌上应有注册证号等。

60. 安装心脏起搏器后应注意什么?

安装上一个质量可靠的心脏起搏器后,病人立即转危为安,心脏就会按事先设置的合乎病人生理需求的频率和脉冲发放序列进行搏动,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但尽管如此,仍不能放松警惕,要注意以下几点:

(1)因心脏起搏器是一个精密度高的用软件调控的电子器件,虽然心脏起搏器的设计已考虑到抗电磁干扰的影响,但处于高压线下、强的电磁场内、发动机上等情况,仍可能会对起搏器发生大的影响,而影响起搏功能,因此不要在以上场合下工作或生活。

(2)心脏起搏器不能与硬物碰撞,否则会损坏起搏器而失去正常功能,造成险情。

(3)心脏起搏器用的电池都有一定的寿命,当电池能量将要耗尽时,起搏器都会出现要及时更换起搏器的提示,如不按要求更换会因起搏器失去功能而出现严重的不良影响。

(4)安装心脏起搏器后一定要遵照医嘱避免剧烈活动,以防导管电极发生脱位等情况导致需要再次手术。

(5)术后及术中要注意避免切口污染,术后医师会给患者用药以防感染。

(6)术后应根据医师的要求定期到医院随访复查心电图等,观察起搏器的工作情况。

61. 安装心脏起搏器后的日常护理事项有哪些?

(1)体力活动要适量。病人安装心脏起搏器后,改善了心脏泵血功能,使心脏供血得到改善,可适当从事日常工作和家务活动。如果所用心脏起搏器无起搏频率自适应功能,心脏起搏的心脏搏动节律,不像正常人那样能随活动量大小而及时调整,若体力活动强度过大,机体会出现供血不足症状。因此,病人活动量不宜过大。

(2)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病人的饮食、作息起居应有规律,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戒烟酒,进食不宜过饱,保持稳定良好的情绪,注意心理平衡,保证充足睡眠。

(3)坚持必要的药物治疗。安装起搏器的病人很多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病人不要以为装了心脏起搏器就能治疗所有的心脏病。其实安装了起搏器的病人同样可发生心绞痛、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等。因而病人不能麻痹大意,仍需按时服用治疗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等的药物。

(4)避免外界因素对起搏器功能的干扰。心脏起搏器是一种精密的电子设备。它的工作性能可受强磁场、电流的干扰。因此,这类病人绝对禁止进入强磁场、高压线、电视和电台发射站、雷达地区和有发电机、电弧光焊接的场所,以免扰乱起搏器工作,影响心脏搏动。病人也不能进行核磁共振、心电向量、电热疗、磁疗、放疗等影响起搏器功能的检查治疗。

(5)病人一旦出现头晕、胸闷、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检查,以确定有无起搏器功能障碍的发生。

62. 安装有骨钉、骨板的患者,生活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术后护理以及患者遵循医嘱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能力是骨折成功愈合的两个最重要因素。必须让患者明了植入物是有局限性的,术后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格按要求进行功能锻炼。必须要求患者定期做X线检查,如出现不良迹象,需严密观察,评估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18岁以下和65岁以上、存在急性感染、妊娠哺乳期妇女、钙代谢紊乱、精神病、全身性神经疾病、已知病人对植入物的材质过敏者、严重粉碎性骨折者、伴有糖尿病或晚期肿瘤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的患者、伴有严重骨折疏松的患者、开放骨折者等不得使用相关产品。

(3)术后X线片显示骨折完全愈合,即可取出锁定板。超过1年不取,锁定板会失效,同时会增大断板的可能性。

(4)陈旧性骨折用锁定板时,必须将骨折碎片良好解剖复位并将骨缺损处植骨后方可进行固定。

(5)产品在手术过程中应避免表面粘上其它物质如清洗不干净等可能给患者造成生物不相容、延误治疗等危害。

63. 安装有心血管支架的患者,平时要注意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1)服用抗凝药物:冠心病患者做完支架手术后要继续按医嘱服用抗凝药物,避免血栓形成。

(2)适当运动:术后活动水平应根据术前的身体状况、活动习惯、手术后的心脏情况和所处的环境不同而定,提倡进行有氧运动,如散步、做保健操、打太极拳等。注意:运动必须适当,避免不适宜的运动。

(3)调节饮食:应以清淡饮食为主,蛋白质应该以鱼类为主,切忌暴饮暴食或进食过饱。多吃新鮮蔬菜、水果、瘦肉、鸡、鸭、兔、魚肉、豆制品和奶制品等。

(4)不宜常吃或大量吃动物内脏、鱿鱼、蟹黄、蛋黃、以及煎、炸、烧烤等食品。 

(5)保持情绪稳定,避免大喜大悲或精神抑郁:生活要有规律,避免过度紧张和情绪波动,保持大便通畅。

(6)控制血压,控制血脂,控制体重,戒烟、节制饮酒。

64. 隆胸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隆胸是通过植入质量优良和大小适应的乳房假体,以增加乳房体积,改善乳房外形和对称性而改善手感的方法。

隆乳术的方法很多,比较常用的方法有:硅橡胶囊假体植入、自体真皮-脂肪组织筋膜瓣游离移植、带蒂的真皮-脂肪瓣充填植入、背阔肌-真皮复合组织岛状瓣植入、腹直肌的真皮脂肪肌肉瓣转移等。其中最常用的是硅橡胶囊假体植入。

假体隆胸在我国属于《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中医疗美容外科的二级项目,这一医疗行为需要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65. 隆胸假体材料主要有哪些?

假体的种类繁多,分类各异。按其囊内容物不同可分为硅凝胶充填型和生理盐水充注型等;按其使用方法可分为注入型和置入型,一般硅凝胶充填型为置入型,生理盐水充注型为注入型;按其表面可分为光面和毛面;按其囊腔多少可分为单囊型、双囊型及多囊腔型;按其形态可分为圆形和解剖型。

目前,液体石蜡、液体硅胶、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俗称奥美定)这三类材料被禁止用于注射隆胸。

66. 注射填充用透明质酸钠产品应注意哪些? 

透明质酸钠(又称玻璃酸钠或玻尿酸)在医学整容中作为注射用软组织填充剂,用于注射到皮肤或皮下组织内使皮肤凹陷、缺损得以填充,达到面部除皱作用。

医学整容中所使用的透明质酸钠产品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生产和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相关资质。医学美容机构在购入该类产品时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产品,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消费者应到国家正式批准的医疗机构中,由具有相关专业医师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注射美容,并确认所使用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遇违规现象,可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