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3-93447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3-10-31 15:29:08 失效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正文

关于黄石市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非机动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全市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依据《2023年黄石市认证检测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局对全市检验检测机构(非机动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交叉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按照省局、市局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15%。根据双随机系统平台抽取结果,全市共抽查机构8家,占比为20%。

其中按辖区分:大冶市2家、阳新县2家、黄石港区1家、西塞山区1家、下陆区1家、开发区·铁山区1家;按类型分:环境检测4家、公路工程2家、电力1家、卫生疾控1家;检查形式为:市局聘请行业专家,各县(市、区)局交叉检查。

(二)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发现存在轻微问题的2家,存在一般问题的5家,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停业1家。

二、主要问题

(一)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部分机构原始记录保存不规范,记录不完整;个别项目检验报告归档不规范。

(二)方法标准查新不正确。主要表现为:个别机构能力附表中标准未有效更新。

(三)实验室现场管理不完善。主要表现为:部分机构设备管理不规范,个别仪器操作台不满足要求,使用和记录不规范,样品标识和标准物质管理不规范。

(四)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个别机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未受控,未形成文字化信息。

(五)分包程序履行不严格。主要表现为:个别机构检测项目未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分包意见,分包规定不健全。

三、对检查结果的处理

(一)落实问题整改。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在通报文件下达后20日内,应立即对照2023年度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问题汇总(附件)进行整改。其中,存在轻微问题的机构应自行整改;存在一般问题的机构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形成情况报告,报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核实确认,由辖区市场局核查签字报至市局质量发展科。

(二)强化后续监管。各县(市、区)局要做好后续跟踪监管,督促各有关机构按要求整改抽查发现的问题,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将问题作为案件线索移交执法部门处理;资质认定证书到期的机构,严禁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不定期进行核查。

(三)加强信息公示。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将录入全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附件:2023年度全市检验检测机构(非机动车)监督抽查问题汇总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