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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实际,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统筹各单位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抽查工作计划。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举措,周密安排部署,要严格按照规范涉企检查的要求,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狠抓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全市抽查计划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不得开展。对各相关部门纳入本抽查计划的监管行为,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增加和调整,确需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公示。
二、统筹做好抽查检查计划安排。各地、各部门应按照本抽查计划,聚焦民生关注热点,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双随机监管作用,有效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积极开展监管方式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I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实施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等监管模式,切实减少涉企监督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有序推进抽查检查规范实施。本抽查计划应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不得在平台外操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双随机抽查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衔接融合,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依法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抽查任务发起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联系配合部门认真研究检查内容,形成检查合力,杜绝抽查检查工作流程不统一、监管要求不明确、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着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依法做好后续监管衔接,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各地抽查任务发起部门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数据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工作,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要强化部门间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自觉性,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附件: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