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6号)文件精神,落实“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政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择优资助原则。优先资助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高校。
2、不超额资助原则。以资助认证成本费用为基准,创新主体累计所获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实际发生认证费用,也不得高于“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资助范围。各地要加强各级政策衔接,防止违规套利。
3、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程透明、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资格审查、信用核查、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监督抽查等环节进行,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资助条件
1、在黄石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用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较强的在黄高校。
2、在2019年度内,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国家标准认证,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3、企业应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者优势企业,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建设企业;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不包括优势培育企业);县(市、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包括示范建设企业)、优势企业(不包括优势培育企业)。
4、企业近3年有发明专利授权,或者5件左右发明专利申请。
三、资助标准及申报截止时间
1、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高校,每家资助5万元。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同放弃。
四、提交材料
1、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者高校社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近3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相关要求
1、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各自辖区内企业、高校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组织申报、初审和集中报送工作,填报“黄石市 县(市、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汇总表”(见附件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单个企业、高校的申报。
2、有县(市、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包括示范建设企业)、优势企业(不包括优势培育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3、企业、高校要如实申报,对于弄虚作假通过认证,提供虚假材料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将被列入知识产权诚信黑名单,不予拨付或收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肖伟 乔亚兰 联系电话:0714-6211809
附件: 1.黄石市 县(市、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汇总表
2.《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