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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港区冯记招牌水煮鱼餐具碗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本局按照《2021年黄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有关要求开展抽检工作。黄石港区冯记招牌水煮鱼的1批次餐具碗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0日,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受本局委托,对黄石港区冯记招牌水煮鱼使用的餐具碗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C21420200484931073”。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9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黄石港区冯记招牌水煮鱼)送达了《检验报告》《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经调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向顾客提供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一是安排专人监督餐具的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消毒记录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店内重复使用餐具进行全流程闭环洗消保洁,严格落实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流程。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黄石港区冯记招牌水煮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2021年9月25日,本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向顾客提供的餐(饮)具未经消毒。
经营者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及时将顾客使用过的餐具送去洗碗池清洗、消毒,并保洁存放;2、更换新的专用餐具蒸汽消毒柜,并安排专人监督餐具消毒过程,严格落实消毒记录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