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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又多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农副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又多生活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0MA7LTB6K9A,以下简称当事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2年湖北黄石开发区·铁山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有关要求,于2022年09月07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待售的牛蛙(生产日期:2022年09月04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NCP22420205482033446)。经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检验且报告(NO:222203834)显示,上述批次牛蛙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恩诺沙星,ug/kg;标准指标为≤100;实测值为158;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依据为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该报告最终显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0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核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4日购进上述牛蛙25斤,购进价15元/斤,销售价17.5元/斤。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牛蛙已销售完。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在超市显著位置公示了上述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及启动召回程序(召回公告),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食品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但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允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农副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2022年11月8日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1.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进货查验记录等规定,履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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