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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1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国庆假期及前后农贸(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近期组织抽检了国庆假期及前后农贸(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10批;以及日常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食糖、蛋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共22类食品 6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8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第11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如下:
一、具体情况
本期共抽检样品65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酒类30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4批次、乳制品2批次、调味品73批次、食糖3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速冻食品11批次、蔬菜制品70批次、水产制品11批次、糕点34批次、肉制品48批次、饮料25批次、保健食品30批次、食品添加剂2批次、食用农产品142批次、餐饮食品119批次。
其中,合格638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桶装纯净水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糕点1批,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不合格食用农产品4批,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不合格餐饮食品6批,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见附件2)。
二、处置情况
我局已要求负责核查处置的部门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召回、暂停销售等措施,并进一步依法调查处置。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
2.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