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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8692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4-02-05 15:23:09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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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湖北千禧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湖北千禧岛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F59RL37 ,以下简称当事人)检验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日,武穴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武穴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在流通环节对当事人2023年5月27日生产销售的盐汽水饮料(柠檬味,600毫升/瓶)抽样检验,经检验,二氧化碳气容量项目不符合GB/T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当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在限期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2023年5月27日共生产销售盐汽水饮料(柠檬味)8868瓶,销售价格6.5元/件,24瓶/件,货值2394.36元。截至目前,上述产品已全部售出,没有库存。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停止生产排查风险,在生产场所张贴、微信销售群发布不合格产品召回公告,目前召回数量为零。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2024年1月3日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394.36元。2、罚款5985.9元。罚没合计8380.26元。

四、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厂家在产品存放、运输时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实施。

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员工培训,提供业务能力,严格落实管理制度。2、已经扩建一个3000平方产品存放区,下一步计划再建一个产品存放区。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