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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6771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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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和制止

非法集资广告的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强化“涉民生”领域市场监管,制止和防范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制止和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提醒告诫如下:

一、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宣传。      

三、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等各类广告参与者要严格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不得代言和发布。增强自律意识,规范金融广告发布行为,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类非法集资广告。

四、社会大众提高防范意识,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理性判断融资合法性,辨识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的批准文书;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真实、安全、可靠等,增强谨慎之心,防范各类非法集资广告。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对黄石市非法集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广告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