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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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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千禧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9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704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2家。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奥迈检测有限公司受运城市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运城经济开发区东上佳苑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湖北千禧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禧岛菠萝味汽水”(生产日期:202-04-29,规格型号:600ML/瓶)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140802916736168”,经检验,二氧化碳气容量项目不符合GB/T 10792《碳酸饮料(汽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9月3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湖北千禧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上述批次汽水8352瓶,货值2784元,销售8352瓶,库存0瓶。执法人员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湖北千禧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日决定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罚款8352元,生产销售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为罚款5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584.6元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13936.6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生产工艺操作流程不规范;2、储存环境把控不严格。
  企业整改情况:1、排查分析生产工艺操作流程落实情况;2、恢复生产前,组织试生产并送检,送检合格后再恢复生产。截至目前,该企业仍在停产整改当中。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