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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陆区兰兰干货经营部经营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桂皮)案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4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中,下陆区兰兰干货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4MA4CDXQHOJ)销售的1批次桂皮(商标:无、规格型号:散称、购进日期:2024年8月19日)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4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中,下陆区兰兰干货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4MA4CDXQHOJ)销售的1批次桂皮(商标:无、规格型号:散称、购进日期:2024年8月19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经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所抽样检验,检验报告《NO:222402588》显示该批次桂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0301/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BJ24420200482031739)和检验报告《NO:222402588》送达给下陆区兰兰干货经营部,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当事人店内有该批次桂皮销售。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NO:222402588》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调查,当事人自述系于2024年8月19日从“老李辣椒、卤料产地直销”购进,购进价格为12元1斤,当天购进3斤左右,该批次桂皮已经全部销售完,但当事人无法向我局提供该批次桂皮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等证据。
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下陆区兰兰干货经营部经营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购进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局于2024年12月17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64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下陆区兰兰干货经营部购进该批次桂皮时未索取进货票据、供货商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等资料。
经营户整改情况:下陆区兰兰干货经营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在店内张贴了召回公告,并加强对食品进货的索证索票工作。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