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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鹏程初级中学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针对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鹏程初级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281420110441A)在餐饮服务中使用的餐具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鹏程初级中学在餐饮服务中使用的汤瓢(消毒日期:2024-10-8)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200484931045ZX,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10月23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鹏程初级中学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查找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三、依法处罚情况
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鹏程初级中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于2025年1月2日给予当事人警告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问题原因:一是此事发生在国庆收假后的第一天,食堂员工未进入工作状态,消毒操作不规范;二是消毒柜长期处在高温环境中,柜门未能完全闭合,消毒温度没能达到要求。
整改情况:1、添置1台新消毒柜,换下旧消毒柜;2、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3、对食堂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