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黄市监罚告〔2025〕70号
武汉为多贸易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利用公司名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期间,你单位以推销“荔枝白兰地酒”利用公司名义非法吸收19人投资款92万元。2019年8月6日,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现拟对你单位作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梅博翔、程亚 联系电话:0714-6518663
联系地址:黄石市大泉路1号 邮编:435000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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