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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销售农药(吡唑醚菌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小台芒)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5年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抽检任务中,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4EBNAH2F)销售的小台芒(批次:2025年3月18日)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8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经营的小台芒进行了监督抽检。2025年4月17日,执法人员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小台芒(芒果)《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22500711。《检验报告》显示样品中的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320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4月22日,本局依法向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222500711)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笔录》。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在复检期内未申请复检。本局于2024年4月22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朱丰艳进行询问调查,朱丰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小台芒)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2025年3月18日,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从孝南区云果水果行处采购被抽检批次“小台芒”,采购数量为26公斤,采购价格为8.4元/公斤,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将采购的“小台芒”置于货架上进行销售。
上述批次“小台芒”共计销售了19.6公斤,销售价格为16元/公斤,销售总额为313.60元;因该批次“小台芒”是生鲜产品不易保存,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将剩余未销售的“小台芒”作了丢弃处理。故涉案食用农产品(小台芒)的货值金额为416.00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小台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2025年6月25日,我局责令黄石港区小左优品鲜果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采购源头管控不足;2、质量检测机制缺失,店内未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自检体系;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进了过量使用预防农产品某些疾病的农药的农产品。
企业整改情况:1、强化采购源头管理,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2、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3.强化法律意识。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