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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54535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5-07-25 11:42:02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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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塞山区饶海金粮油干菜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针对西塞山区饶海金粮油干菜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3MA48EEGM8L)经营的八角和辣椒面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6日,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受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西塞山区饶海金粮油干菜经营部经营的“八角”、“辣椒面”(散称)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203484930404”、“DBJ25420203484930405”,经检验,“八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辣椒面”中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5月16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西塞山区饶海金粮油干菜经营部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超市共采购该批次八角和辣椒面各2.5公斤,货值220元,各销售2.5公斤,共计5公斤,均无库存。黄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塞山区饶海金粮油干菜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四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7月14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企业整改情况:1.立即张贴了产品召回公告;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3.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