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索引号000014349/2025-54537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5-07-25 11:42:55 失效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易学林(一点心意中式糕点)销售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绿豆糕)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本局针对当事人易学林(一点心意中式糕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4MAC06CA09L)销售的1批次绿豆糕不合格问题的核查处置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5年湖北黄石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易学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4MAC06CA09L)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经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检验报告NO:HSSP20250298,显示上述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482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5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DBJ25420200484930300ZX)和检验报告NO:HSSP20250298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当事人店内有上述绿豆糕销售。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NO:HSSP20250298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调查,当事人自述上述绿豆糕系当事人从花湖购进,但未履行索票索证义务。

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于2025年7月3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经营户未索票索证,上游供应商未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经营户整改情况:规范购进渠道,做好供货商筛选,购进食品时做好索票索证和检验报告查验。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