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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铁山区谭清华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针对铁山区谭清华蔬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5MA4ANCF74M)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铁山区谭清华蔬菜店经营销售腊肉、腊五花肉、火焙鱼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200484930451zx、DBJ25420200484930454zx、DBJ254202234849304”,经检验,腊肉、腊五花肉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火焙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铁山区谭清华蔬菜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该店腊肉共进货50千克,销售价格56元/kg,腊五花肉共进货110斤,销售价格56元/kg,火焙鱼共进货40千克销售价格90元/kg,上述产品已经全部售完。截至目前召回数为0。执法人员依法督促当事人查找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铁山区谭清华蔬菜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5年8月25日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5.6元。2、罚款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销售时未对商品按照包装标识规定存放。
整改情况:1.及时发布召回公告对相关食品进行召回;2.销售相关食品严格按照食品包装标识储存条件进行存放。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