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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陆区华州水果销售中心经营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沃柑)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5年湖北省黄石市本级食品抽检计划工作中,下陆区华州水果销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4MA4CCE1G6D)销售的1批次沃柑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14日对下陆区华州水果销售中心采购的沃柑(购进日期:2025-05-14)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过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6月6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CCIC12509377)显示,该批次沃柑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1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CCIC12509377)和检验报告(NO:CCIC12509377)送达给下陆区华州水果销售中心,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当事人店内有该批次沃柑销售。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NO:CCIC12509377)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经查,当事人从事水果销售。经营者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当事人向我局说明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沃柑是从黄石港区肉联水果批发市场的经营户徐某门面现场购进的,购进了一件,每件重量30斤,价格是133元/件,销售价格是10元/公斤,货值金额为150元,该批次沃柑已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为150元。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在向我局提供的该批次沃柑的进货票据没有供货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且经营户徐某声称自己店未销售沃柑,并在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上签字说明,因此无法溯源,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下陆区华州水果销售中心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沃柑)和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之规定,本局于2025年9月5日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3.罚款185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上游种植环节原因;2.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经营户整改情况:1.下陆区华州水果销售中心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在店内张贴了召回公告;2.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