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索引号000014349/2025-67753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5-09-08 09:54:50 失效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市冰雪宝饮料食品厂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冰雪宝港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5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工作中,黄石市冰雪宝饮料食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26154405045)生产的1批次冰雪宝港饼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2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冰雪宝港饼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6月12日,本局收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CCIC12509087),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冰雪宝港饼中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和亮蓝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6月19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调查,2025年5月11日,当事人在该批次黄石冰雪宝港饼(300克/袋)的食品原料中添加了青红丝,青红丝的外包装上标注的配料为桔皮、白砂糖、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当天,当事人生产该批次黄石冰雪宝港饼(300克/袋)共计40袋。当事人已将该批次的黄石冰雪宝港饼(300克/袋)全部对外销售,销售价格是5.20元/袋。故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货值金额是208.00元,违法所得是208.00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08.00元;2.罚款5000.00元。合计罚没款5208.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工艺落后、原材料使用问题。

企业整改情况:1.停止使用有关原料;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与学习,落实食品安全制度。

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