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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71793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5-09-23 11:02:04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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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石悦活里万达团城山店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针对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石悦活里万达团城山店(91420200MAF1JF6XJ)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昌邑生姜)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石悦活里万达团城山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昌邑生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BJ25420200484238449”,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石悦活里万达团城山店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该批生姜由总公司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采购,2025年5月24日,总公司共购进该批昌邑生姜42件,该批生姜供应商为孝南区鲜润农产品批发商行(潘小辉),2025年5月25日,配送至当事人处2件,共计20kg,进价7.17元/kg,销售额共计237.26元,没有库存。黄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无产品召回。同时,我局已依法将相关违法线索分别移送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石悦活里万达团城山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序号1的免罚条件,2025年8月28日,已依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农药使用控制不规范。

企业整改情况:1.立即张贴了召回公告;2.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