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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师范大学(若水轩食堂)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5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抽检任务中,湖北师范大学(若水轩食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20084802U)使用的1批次餐饮具(面碗)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餐饮具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店内使用的餐饮具(面碗)进行监督抽检,共计1批次。2025年7月25日,我局收到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餐具(面碗)《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A2250318319148007C,《检验报告》显示样品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7月30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A2250318319148007C)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经调查,当事人采取“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原则进行餐具清洗、消毒和储存。由于消毒时间不足、人员操作不规范及设备故障等原因,经抽样检验,所抽检的“面碗”(2025-06-2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9月17日,当事人的食堂现场经理姚宏伟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够;2、部分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3、未严格落实消毒流程操作规范。
企业整改情况:1、安排人员培训;2、严格控制餐具清洗消毒流程;3、调整消毒时间和温度;4、增加冲洗次数。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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