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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90485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5-12-11 09:52:11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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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师范大学(琼林苑食堂)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

公告

在2025年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抽检任务中,湖北师范大学(琼林苑食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20084802U)使用的餐饮具(盘子、小碗)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餐饮具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8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场所内使用的餐饮具(盘子、小碗)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9月19日,我局收到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餐具(盘子、小碗)《检验报告》,盘子报告编号为:№:HSSP20250960、小碗报告编号为:№:HSSP20250961,《检验报告》显示样品“盘子、小碗”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9月24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两份《检验报告》(盘子报告编号为:№:HSSP20250960、小碗报告编号为:№:HSSP2025096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现查明,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通过对当事人食堂现场经理徐安鹏进行询问调查,由于以下原因:1、未严格落实消毒制度,消毒时间不达标;2、员工操作不规范,员工手部卫生未达标;3、消毒设备保养检修不到位,导致餐具抽检不合格,现已进行整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未严格落实消毒制度,消毒时间不达标;2、员工操作不规范,员工手部卫生未达标;3、消毒设备保养检修不到位。

企业整改情况:1、对全体保洁人员进行教育培训;2、加强食品安全员巡检制度;3、对餐饮消毒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