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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96892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5-12-30 11:18:11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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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广告发布的提醒告知书

全市各类广告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202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精准规范节日期间广告发布行为,守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风清气正节日广告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节日市场监管实际,现就双节期间广告发布有关要求提醒告知如下:

一、坚守合法底线,树牢正确导向

(一)各类广告经营主体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准确,以健康向上的表现形式传递信息,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家风。

(二)不得发布含有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不良内容的广告;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三)不得发布含有“专供”“特供”“内部特供”等涉及党政机关的违规内容;

(四)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五)不得发布诱导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

二、聚焦重点领域,严防违规宣传

(一)特色消费场景广告

1、特色年货、预制菜、生鲜礼盒等广告发布需规范,广告中需清晰标注商品产地、质量等级、保质期、售后保障等关键信息,不得借“本地特色”“非遗传承”等名义虚构资质、夸大品质;

2、节日促销广告必须明确优惠起止时间、适用范围、叠加规则,不得进行虚假折扣、先涨后降等误导消费行为;

3、酒类广告发布需严格规范,不得诱导未成年人饮酒,不得在中小学校周边、社区公共活动区域发布含过度饮酒场景的广告。

(二)健康相关类广告

1、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必须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夸大治疗功效、不得对安全性作保证性承诺、不得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3、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普通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进行功效化宣传误导消费者;

4、化妆品、消毒产品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医疗美容及疾病治疗作用。

(三)服务行业广告

1、中小学、考研、公考、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广告,不得使用“保过”“命题组参与”“官方合作”等虚假承诺,不得借“本地升学率第一”等表述制造焦虑;

2、文旅消费广告,需真实标注景区开放时间、门票价格、游玩项目、安全提示等信息,不得以“免费游玩”“零自费”为噱头隐瞒强制消费、二次收费等条款;不得夸大民宿住宿条件、餐饮标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

3、金融类广告,不得变相发布无资质金融产品广告,不得承诺“保本保息”“稳赚不赔”;

4、房地产广告需真实公示房源备案信息、容积率、配套设施交付时间,不得借“学区房”“地铁口”等概念进行不实营销,不得隐瞒房屋不利因素。

(四)重点媒介广告监管

1、针对生活平台、短视频账号、社群团购等高频传播渠道,商家、网红达人发布“种草”“测评”类广告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告”,不得以“真实体验”等名义进行隐性营销;

2、本地电商平台需建立广告审核台账,对涉及本地特色产品的广告实行重点审核,不得留存违法违规内容。

希望全市各类广告经营主体主动践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本告知书要求,共同守护黄石节日市场的清朗环境。让我们携手营造欢乐祥和、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助力我市节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