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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5549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6-01-23 09:59:34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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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农菜店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农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0MA4CTE7C4P)经营的白芷被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问题已完成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5年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托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农菜店经营的白芷(购进日期:2025.8.8))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抽样(抽样单编号:XBJ25420223484348475)。经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且《检验报告》(NO:CCIC12525018)显示,上述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936g/kg)。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5日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CCIC12525018)和检验报告(NO:12525018)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NO:12525018)结论、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经调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白芷是当事人于2025年8月8日购进,购进数量为3斤,进货价格为18元/斤,销售价格为40元/斤,销售金额为12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白芷时,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提供进货票据及相关证明文件,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未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未按要求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整改情况:1.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张贴了不合格食品信息公示和召回公告;2.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