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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36293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6-06-30 14:51:07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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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黄石港区针针干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针对黄石港区针针干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4AP0M85H)经营的“八角”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八角”(进货日期:2026年3月13日,规格型号:2.5kg,散装称重)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6420200484930298ZX”,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4月13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购进八角2.5kg,购进价格40元/kg,销售数量2.5kg、销售价格70元/kg,货值金额175元,违法所得175元,无库存。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2026年6月26日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企业整改情况:1.对不合格八角立即召回;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