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白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6年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抽检任务中,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4APFL555)销售的白芷(批次:2026年3月2日)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5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经营的白芷进行了监督抽检。2026年4月1日,执法人员收到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白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HSSP20260235。《检验报告》显示样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4月3日,本局依法向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HSSP20260235)、《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笔录》。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在复检期内未申请复检。本局于2026年4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孙丽珍进行询问调查,孙丽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白芷)的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于2026年3月2日从西塞山区武庆田干货经营部采购被抽检批次的白芷,购进白芷数量为1.25kg,购进价格是20元/kg,合计25元。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白芷的采购票据和上游供应商的资质材料等内容。截止到本局送达《检验报告》之时,当事人涉案批次白芷已全部销售完毕,合计销售数量1.25kg,销售价格为70元/kg,销售所得为87.5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货值金额为87.50元,违法所得为62.50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白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2026年6月26日,我局决定责令黄石港区丽珍粮油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2.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采购源头管控不足;2、质量把关不严,店内未建立完善的进货查验体系;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进了过量使用添加剂的白芷。
企业整改情况:1、强化采购源头管理,建立严格的进货采购查验制度;2、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3.强化法律意识。截至目前,该店铺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首 页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公众互动
专题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