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月福酒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6年5月19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接到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编号NO:DBJ26420200492730086ZX,检验报告NO:ZJ20260086,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449);编号NO:DBJ26420200492730087ZX,检验报告NO:ZJ20260087,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199)。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7日,黄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玉米酒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编号NO:DBJ26420200492730086ZX,检验报告NO:ZJ20260086,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449);纯粮酒编号NO:DBJ26420200492730087ZX,检验报告NO:ZJ20260087,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199)。2026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本次抽样检验的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检验结论均无异议。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本次抽样检验的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检验结论均无异议。经调查,当事人玉米酒生产了80斤,纯粮酒生产了120斤是3月份生产的,共计生产200斤,15元/斤,涉案货值金额为3000元。收到报告单后,当事人在店门口张贴了《不合格玉米酒、纯粮酒公示及召回公告》,至案件调查终结,未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2026年5月25日当事人对生产的纯粮酒进行了送检,经检验合格。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未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查验记录制度;2、对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理解不彻底。
企业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严格落实酒类生产规范。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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