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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公布“3·15”消费维权年度典型案例(一):车辆维修质量堪忧 购车补贴被隐瞒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3-13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12日,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2023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车辆、医美、手机、保险等多个消费领域。市消委通过发布一系列案例,以警示更多经营者诚信经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合法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

车辆维修“不靠谱”

2023年1月15日凌晨,消费者陈先生驾驶汽车不慎撞到道路中央护栏,导致车辆左大灯破损,陈先生及时报警处理好事故后将车辆送至某4S店维修,自己则前往浙江杭州工作。2023年2月11日,4S店通知车辆已修好可以提车,陈先生安排4个人连夜从黄石把车开回杭州,在杭州检查后发现汽车有蓄电池盖未安装、车大灯螺丝未安装等多处维修质量问题。因与4s店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于2023年2月20日向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市消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多次与远在杭州的陈先生联系,全面搜集了汽车维修前后的详细资料,据此与4s店售后人员进行了多次协商。在详尽的事实材料面前,4s店工作人员承认了己方过失,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最终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退还消费者修车费用共计9000元。

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家用汽车维修、保养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如实说明车辆的真实状况,与消费者明确约定维修保养项目、材质规格、收费标准、质量保证期等事项,不得提供不必要的收费服务。此案中4s店在车辆维修时未能按约定保质保量提供维修服务,理应退还消费者所支付修车款。

被隐瞒的购车补贴

消费者刘先生于2023年3月4日在某4s店购买汽车,与销售人员最终商定全款支付7.5万元购车。办理手续时,销售人员以双方少缴税为由开了6.19万元的发票,出于信任,刘先生并未深究。2023年3月7日刘先生再次前往4s店办理牌照时,销售人员称商家向刘先生的银行卡内转账了3万元,其中一半是向厂家证明已经给他优惠了1.5万元,另外一半则是因为汇款操作失误,希望刘先生一并返还。发现卡内确实多出3万元,刘先生便将其返还给了经营者。2023年3月8日,刘先生在上网时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车型正好有政府补贴,售价应该比原价优惠3万元。多方打听后,刘先生发现购车价格确实高于市场价,认为自己遭受到欺骗,遂前往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接到投诉,市消委工作人员在向消费者了解基本情况后迅速联系相关政府部门,证实了刘先生购车期间确实存在购车补贴政策。工作人员随后联系经营者并进行细致调查询问,在充分的事实依据面前,经营者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经过协商,经营者向消费者返还了购车差价共计13100元,并向市消委提供了整改报告,作出不隐瞒宣传、规范谈判话术、签订合同规范、标注重点协议的承诺。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等权利。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此案中经营者未如实告知消费者有关商品的全部信息,致使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也违反了诚信经营的规定,理应作出赔偿。

(来源:东楚晚报,2024.3.13,第2版,记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