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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公布“3·15”消费维权年度典型案例(二):手机换屏猫腻多 卖房话术需警惕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3-14

手机换屏猫腻多

2023年10月6日,消费者王先生因购买的折叠屏手机出现故障,前往某手机维修点更换屏幕,经营者告知其2023年10月7日下午五点可以取回手机。王先生在7日晚取回手机后,因担心维修粘胶未完全凝固,8日一直未使用该手机。9日早晨,王先生发现折叠屏出现闪动无法正常使用,立刻前往该维修点要求重新修理,商家以不能保证售后,出门概不负责为由不予返修。王先生提出退款诉求也遭到拒绝,遂前往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工作人员迅速了解具体情况。王先生称当时与商家约定维修费用为1700元,商家保证更换原装屏幕,并维修好手机。工作人员仔细查阅了相关材料并要求经营者提交产品进货清单以及批次质检报告,经营者最终表示为王先生更换的手机屏幕实际为原装拆机屏。经宣讲教育,经营者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立即整改。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返还王先生维修手机所花费的1700元费用,并补偿1000元,共计2700元。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出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欺诈行为。此案中经营者以拆机屏冒充原装屏销售给消费者,应当给予消费者相应赔偿。

卖房话术需警惕

2022年12月,杨女士前往某房地产销售公司购买现房,看房当天销售经理承诺买房可赠送车位,如果未送车位可退还消费者所交全部款项,杨女士向销售经理强调自己急需用房,对方承诺2023年1月20日前会给出回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杨女士缴纳了24613元定金。随后至2023年1月20日,杨女士未收到来自该房地产销售公司的任何回复。2023年1月31日,杨女士询问赠送车位事项办理进程时,被告知车位需要向上申请,并提出条件要求杨女士先后三次带人去售楼部看房帮助进行宣传。2023年3月,该房地产销售公司回复无法赠送车位,杨女士要求退还定金,但遭到拒绝。直至2023年9月,杨女士多次前往售楼部沟通协商要求退还定金,均被拒绝,遂前往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市消委工作人员接到该投诉后,迅速对相关事实情况展开调查取证,在了解清楚基本情况后,与该公司售后负责人进行多次协商,工作人员站在消费者立场上,从法律、情理角度对经营者进行多次劝诫,最终经营者与杨女士达成了一致意见,向杨女士退还2万元定金,杨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此案中经营者以赠送车位话术诱导杨女士缴纳定金,在无法履行承诺的情况下又拒绝退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


(来源:东楚晚报,2024.3.14,第2版,记者  王璐 通讯员  石子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