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市民刘先生专程到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送上一面写有"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感谢市消委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26000元。
据了解,2024年11月,消费者刘先生在某便利店以10000元价格购买剑南春白酒4件,在饮用后发现口感不对,瓶身上防伪二维码无法识别,隧投诉至市消委。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迅速联系剑南春厂家进行鉴定,经鉴定其中13瓶为商标侵权产品。
经多次批评教导和普法宣传,经营者意识到自身错误,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经营者退还消费者7500元货款,并为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185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目前该案已移交综合执法支队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