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将近,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两起预付式消费纠纷 提醒市民谨慎合理消费
近年来,以办理充值会员卡、购买消费套餐等方式的预付式消费,在给消费者带来一定优惠和折扣的同时,也常常出现商家“跑路”导致退卡难、维权难等问题。“3·15”将近,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两起预付式消费纠纷,并提醒广大市民谨慎合理选择预付式消费,切莫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今年2月,市民程先生向该局投诉称其2024年在某商场充值的儿童游乐卡尚有477元余额,然而商家撤柜,新更换的游乐设施不符合其需求。商场提出只能将余额换成票价在原场地继续游玩,且需限时半年内使用,程先生认为此方案不合理。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时,商场表示,若程先生能提供相关票据凭证,可按公司规定的处理方案折算金额退款;若无法提供,则按卡内余额兑换游玩次数。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解决。
无独有偶,市民陈女士于2024年10月在某母婴馆充值2999元用于48次小孩推拿,目前余额还有1700余元。当初商家承诺可换其他项目,但当陈女士提出更换时,却被告知不能按照活动价换,退款也不能按活动价,需按原价扣除已消费费用后再退,陈女士对此表示不满,要求按充值余额退款。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剩余余额折合28次推拿置换为35次小儿游泳(按活动价折合)。
为从源头上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窗口设置“温馨提示”,服务前移、风险预警。放置了《预付式消费经营行为提醒告知书》与《预付式消费风险提示》。《预付式消费经营行为提醒告知书》明确要求全市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其中特别强调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不得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要严格按约履行,不得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任意加价;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决定停业、迁移服务场所时,需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告知消费者;还要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妥善保管办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合理选择预付式消费,不要被商家的广告宣传、口头承诺和大幅优惠迷惑,优先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经营状况好、诚信度高的商家;办理预付卡必须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明确各项消费细节;理性消费,合理充值,避免一次性存入过多金额;妥善保存消费凭证,方便后续维权;一旦发生纠纷,要依法主动维权,可通过向相关行业行政部门投诉、拨打市民服务热线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遭遇商家恶意卷款跑路等涉嫌经济诈骗的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