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黄石市标准化
工作资助与奖励的通知
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技术支持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黄石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及奖励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标准化工作资助与奖励申报条件、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黄石市内各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符合下列申报条件之一的均可参与申报。
1.标准制(修)订方面: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修订标准的按新制订标准50%进行奖励资助。
2.标准化项目建设方面:2022年已取得验收考评合格相关文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
3.标准创新方面:2022年度荣获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
4.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置方面:2022年度已获批成立国家级、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含 TC、SC、WC)的单位。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未申报或过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2.受理。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负责申报项目的受理工作,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形成初审意见。
3.评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4.公示。通过综合评审的申报项目应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的,由市市场监管局重新组织评审。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拨付资助与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电子版直接发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
1.《黄石市标准化工作资助与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针对申请资助与奖励项目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奖励的单位,应提交正式发布并已实施的有效标准文本(原件);申报国际标准奖励的单位,应提交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相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申报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的单位,应提交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标委、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奖励文件或证书。
(3)申报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的单位,应提交国标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考评验收合格的相关文件。
(4)申报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SC、WC)资助的单位,应提交国标委、省市场监管局设立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正式批文。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要确保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涵0714-6518529 邮箱:hsbzh610@163.com
地 址: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石市颐阳路167号)
附件:黄石市标准化工作资助与奖励资金申请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