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外商投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过渡期后的衔接工作,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现就外商投资企业过渡期内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变更备案事项工作敬告如下:
一、过渡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政策调整过渡期。2024年12月31日前,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办理变更或备案登记。
二、需要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范围
1.组织形式:2020年1月1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设立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2.组织机构: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符的。
3.企业类型:企业类型中含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国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台港澳与境内合作”、“台港澳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等含有“合资”、“合作”字样的企业。
4.隶属企业变更组织形式后,分支机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三、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原权力机构关于调整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或股东)的决议,如由公司原权力机构董事会做出的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为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更改成股东会(或股东)并由全体董事成员签字;
3.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决议内容为制订新章程,若有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变动的,还需写明职务任免信息;
4.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材料规范要求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材料。
四、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特色专区”中“企业开办登记专区”模块点击进入办理(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2.线下办理:申请人前往黄石市市民之家二楼F区企业事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714-6512206)。
五、法律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为确保过渡期后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请需要办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变更或备案登记。
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为黄石市经济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
工作咨询电话:0714-6517912,联系人:姚斌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