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9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人大建议分办件1件,为﹝2019﹞第135号《支持枫林镇建设“中国吴茱萸之乡”》,会办件12件(其中建议退回3件:分别为33号、34号、56号)。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专题会议,对办件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办件高质量完成。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大﹝2019﹞第135号《支持枫林镇建设“中国吴茱萸之乡》办理情况
1.办理情况。
2019年5月8日上午,我局分管领导肖唐敏副局长带领市局知识产权科及阳新县局一行,专门前往阳新县枫林镇,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和申报的实际需求,随后实地查看了枫林镇“吴茱萸”的种植情况。现场了解到,枫林镇已于2018年开始积极布局吴茱萸申报地理标志工作,目前正以“阳新县吴茱萸协会”为申报主体,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整理相关资料,准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递交申请。
2.工作措施及成效。
为着力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创、部门主推、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运行机制,加快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近年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可行的措施,科学制定了农产品商标发展规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和责任书制度,促进我市农业经济跨越发展。
实施商标战略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加大商标培育力度,增强企业品牌意识。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和实施产、学、研相结合,持续推进自身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积极扶持创意水平高、市场运作能力强的龙头广告企业主动与品牌企业对接,进行集中式、群体式广告宣传,通过强化商标的策划与传播,打造企业特色文化,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政策激励机制。一是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二是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三是加大奖励力度。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当年由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商标发展基金支持“名标”争创和地理标志注册。(三)推进商标市场化运作,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发挥无形资产的融资功能,引导企业利用授权贴牌、品牌连锁等商标许可使用方式,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商标的市场知名度,实现商标价值的利用和提升。(四)规范发展商标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对商标代理人的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代理人素质。(五)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完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商标权利人投诉。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构建打假维权机制,为自主品牌开拓省内外、国内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措施:(一)制定商标发展规划。2015年,我局制定了全市名标争创五年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商标注册年均申请量达8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数超过6000件以上,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300件以上,全市地理标志商标7件以上,全面提升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二)抓好地理标志培育注册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历史文化和自然因素,不断开拓名、优、特产品,开发具备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资源,与市有关部门协调,在编辑年鉴和相关资料时,将我市有关地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的农副产品、水产品录入,提升商标注册的佐证资料和影响力。(三)注重农产品商标开发使用。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作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农产品商标的宣传、注册和保护工作,提高农产品知名度,促进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和规模化。
我局相应采取的一系列的具体举措:一是签订商标发展责任书。每年年初,市局与各县市(区)局签订商标发展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制订本辖区商标发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名标争创工作安排,并对本年度完成商标注册数、名标争创数、农产品商标数、地理标志商标数进行了细化。实行商标发展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成绩突出的,将从市政府商标发展基金中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奖励。二是开展商标知识培训。在抓好重点企业培训和商标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在大冶市和阳新县举办了农户、农村经纪人、个体户代表参加的商标培训班,参训人数共计400余人。通过培训、宣传、上门指导等方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涉农企业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并指导有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扩大我市农产品商标的知名度。三是积极推进商标富农。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一品一标”建设,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对农产品已经定型的企业,引导其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进行商标注册。对具有深厚地域特点和市场前景看好的农产品,动员其申请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
3.下步工作打算
申请商标,包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是申请人的独立民事行为,但地理标志的特殊性,其申请成功与否,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密不可分。同时,地理标志的申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求。作为黄石市主管知识产权的职能部门,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结合您提出的具体意见,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积极与阳新县及枫林镇政府部门联系,帮扶和指导“枫林吴茱萸”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并加强与您的沟通协调,为“枫林吴茱萸”成功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争取尽快提交“枫林吴茱萸”地理标志的申请并成功注册。
(二)我局对市人大代表9号、13号、39号、40号、52号、131号、145号、148号、150号建议会办情况
我局按照会办工作要求,分别对应指定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与地方金融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进行对接,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并全部按期将会办意见书面提交给各主办单位。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