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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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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收到市政协提案会办件15件(其中主办件3件:分别为123号、130号、137号)。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专题会议,对办件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办件高质量完成。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的提案(委员提案【2019】123号)

1.办理情况

政协黄石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的建议》(第123号),我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分别与市住建局、市经信局联系,对提案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8月14日,我局分管领导陈松树同志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同汪桂萍委员见面,并汇报了我局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汪桂萍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

2.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落实电梯安全责任。2019年6月25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落实电梯质量安全责任、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改进电梯采购、维保模式、推进电梯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结合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电梯安全检查等系列检查活动。根据排查情况及时将 “三无”(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电梯有关情况通告当地政府,提请联合相关部门,调动各方力量予以整治,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实行挂牌督办。对电梯使用、维保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在全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过程中,启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审批渠道,确保老旧电梯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和风险。

四是稳步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2018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承保电梯1200余台,承保电梯维保人员360人,累计提供风险保障39.56亿元。

五是推进住宅小区电梯信号全覆盖。7月10日,市经信局下发《关于加强全市电梯无线通信信号覆盖的通知》,要求各通信公司对辖区内电梯信号覆盖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我市2019年实现医院、商场、学校等主要公共场所和大部分住宅小区电梯无线通信信号覆盖,2020年实现全部电梯无线通信信号覆盖。

六是进一步规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行为。强化电梯行业自律管理,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电梯维保合同、统一电梯维保记录、统一电梯自检记录、统一电梯维保指导价格),促进电梯行业健康发展、安全发展,构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七是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2018年,我局先后投入6万元,在《黄石日报》开辟宣传专栏,会同黄石电视台制作了电梯安全系列宣传片,并在《新闻直通车》黄金时段进行播出,向市民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同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八是积极妥善处理电梯相关投诉举报。对涉及电梯安全的投诉举报,我局均进行了及时处理,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全市电梯使用安全状况总体平稳,但电梯关人、困人等故障还时有发生,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需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住宅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此类问题在一些还建小区尤为突出,有的还建小区甚至没有管理责任主体。二是物业费难收使得电梯维保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电梯维保不及时,电梯维保质量大打折扣。三是电梯重大维修项目资金落实难,导致电梯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电梯安全运行得不到保障。四是市民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4、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组织开展电梯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开展电梯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电梯使用管理水平和维保质量。借助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有利平台,动员各成员单位加大相关行业领域的电梯安全检查、督办工作力度,依托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电梯安全重大隐患问题,及时消除电梯安全事故隐患和潜在风险。

二是学习电梯安全信息化建设先进经验做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尽早启动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宣贯力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维保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做到文明乘梯、安全乘梯。

(二)关于加强早餐食品安全的提案(委员提案【2019】130号)

1.办理情况

根据市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我们对政协委员提案[2019]130号进行了认真办理,一是及时主动联系委员,及时进行沟通;二是针对委员提出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三是认真制定答复函,争取委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目前该提案已经办结,得到政协委员吴永斌的满意评价。

2、工作措施及成效

为做好全年早餐等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2019年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今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850人次,检查早餐等餐饮单位9492户次,查处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3件。

一是全面督促早餐等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在餐饮经营者中全面推行自查报告制度,督促早餐等餐饮经营者落实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以加工经营面制品的早餐等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早餐等餐饮场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开展餐饮具洗消等食品安全制度专项检查。

三是推进早餐等小餐饮升级改造。今年来,我局以“创文”工作为契机,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小餐饮改造升级,大力推进小餐饮进场入市经营,强化小餐饮综合治理。今年来,共摸排整治小餐饮食品店6200家,占比超过80%。

四是组织开展“明厨亮灶”建设活动。积极引导早餐等餐饮经营单位利用明档、矮墙隔断、透明玻璃、视频等方式,将食品加工重点环节对外展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重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已超过50%,预计年底将超过70%。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依托纸质、广电、互联网、短信等媒体资源,通过开展知识宣传、新闻发布,以及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六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近5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纳入限制和禁止进入行业“黑名单”,在政务网站和市级媒体予以公示,督促企业诚信生产和经营。

七是推进两法衔接。强化与公检法部门联动,联合公安、检察院出台《关于部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适用法律、证据收集认定等问题协商意见的会议纪要》;与公安部门签订《两法衔接配合机制协议书》,严格落实与公安信息通报和会商制度,定期互通食品违法犯罪线索。

3、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早餐等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力度。一是将日常市场巡查与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相结合,实现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全面排查早餐等餐饮经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动查处力度,重点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早餐等餐饮食品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普法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四是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优化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线索处置效率。

(三)关于建立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2019】137号

1.办理情况

8月19日上午,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高畅带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相关同志赴民革黄石市委会,对民革黄石市委会提出《关于建立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137号委员提案)进行了现场答复。

刘高畅副局长详细介绍了近几年市局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方面所做的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陈学东副主委对提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同时,希望市场监管局再接再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力度,并期待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

2.工作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抓,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食品安全 “一把手”工程。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制定了《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各县市区均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明确工作标准。坚持“立法先行、标准先行、制度先行”,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有据可依。制定了《黄石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严防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源头污染。制定食品安全地方和企业标准,近年来出台食品行业管理规范、标准38部,每年召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标准相关学习1次以上。在全省率先出台《黄石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试行)》《黄石市小餐饮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制度。

三是加强全程监管。严把“源头关、出厂关、入市关、入口关”,实行全环节、整链条、全方位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包括产品标识、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落实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建立食品出厂批批检制度;落实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建立食品入市、交易、退市监管体系,开展“国门利剑”行动加强进口食品管理;;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量化分级制度,建立餐饮安全监管体系。2018年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省级餐饮明厨亮灶示范点27家、省级学校放心食堂7家,B级以上食堂517个。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社会责任”,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威慑。先后开展“利剑”“刀锋”“净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民和社会的犯罪行为,近3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131起,刑事拘留217人,逮捕198人,移送起诉123人;2018年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万户次,原食药监部门立案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1466起;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市场主体,纳入诚信档案、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去年将9家违法主体纳入“黑名单”并对外公示。

五是构建食品安社会共治格局。在大冶市和阳新县分别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2018年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省级餐饮“明厨亮灶示范店”27家、省级学校“放心食堂”7家;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活动,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质量风险管理能力。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近5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纳入限制和禁止进入行业“黑名单”;强化与公检法部门联动,联合公安、检察院出台《关于部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适用法律、证据收集认定等问题协商意见的会议纪要》,与公安部门签订《两法衔接配合机制协议书》,起草《黄石市食品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及信息发布会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刑衔接工作。

3.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党政同责力度落实不够,少数食品安全问题查处不够坚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落实不到位。

二是产业基础薄弱。黄石是老工业基地,经济基础薄弱,小食品、小餐饮等行业因准入门槛低而大量存在,全市80%以上食品类生产经营者为小作坊、小餐饮和小副食,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企业中80%为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近2万家,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偏低,呈现出多、小、散、乱等特征,给城市建设管理造成较大压力。

三是监管压力较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但当前基层监管基础不牢,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流失严重,监管能力严重削弱。

四是资金保障不足。2017年来中央、省、市三级均未拨付食品检测能力建设资金,食品检测仪器配备更新不足,保养难以为继。财政涉企减免补偿资金返回比例较低,2018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涉企检验免资金241万元,但财政补偿仅60万。食品检验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够,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

4、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与贯彻上级决策相结合,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系统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尽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舆情处置不力的地方党委政府,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治理基础。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等活动,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市级食品专家鉴定机制,组建市级食品专家库。建设省级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推动县级区域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推行县乡快检车、快检箱检测初筛工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市县乡三级贯通的检验检测体系。注重基层基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快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三是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到全市创文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突出抓好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等行业治理,以及农贸市场规范整治,完善通用卫生规范、生产加工操作规范、经营标准规范等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重点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示范创建工程”三大工程建设。

四是与群众关切相结合,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和普及,营造社会食品安全宣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妥善处置群众诉求;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食品监管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传递权威声音,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四)我局对政协委员17号、21号、36号、85号、104号、127号、140号、180号、182号、203号、248号、250号提案会办情况

我局按照会办工作要求,分别对应指定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与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商务局等部门进行对接,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并全部按期将会办意见书面提交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我局会办成效给予了肯定和好评。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