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2-66030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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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我们对政协委员提案[2019]130号进行了认真办理,8月19日上午,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高畅带领相关科室同志赴民革黄石市委会,对民革黄石市委会提出《关于建立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137号委员提案)进行了现场答复。陈学东副主委对提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同时,希望市场监管局再接再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力度,并期待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抓,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食品安全   “一把手”工程。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制定了《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各县市区均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明确工作标准。坚持“立法先行、标准先行、制度先行”,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有据可依。制定了《黄石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严防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源头污染。制定食品安全地方和企业标准,近年来出台食品行业管理规范、标准38部,每年召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标准相关学习1次以上。在全省率先出台《黄石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试行)》《黄石市小餐饮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制度。

三是加强全程监管。严把“源头关、出厂关、入市关、入口关”,实行全环节、整链条、全方位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包括产品标识、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落实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建立食品出厂批批检制度;落实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建立食品入市、交易、退市监管体系,开展“国门利剑”行动加强进口食品管理;;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量化分级制度,建立餐饮安全监管体系。2018年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省级餐饮明厨亮灶示范点27家、省级学校放心食堂7家,B级以上食堂517个。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社会责任”,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威慑。先后开展“利剑”“刀锋”“净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民和社会的犯罪行为,近3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131起,刑事拘留217人,逮捕198人,移送起诉123人;2018年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万户次,原食药监部门立案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1466起;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市场主体,纳入诚信档案、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去年将9家违法主体纳入“黑名单”并对外公示。

五是构建食品安社会共治格局。在大冶市和阳新县分别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2018年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省级餐饮“明厨亮灶示范店”27家、省级学校“放心食堂”7家;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活动,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质量风险管理能力。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近5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纳入限制和禁止进入行业“黑名单”;强化与公检法部门联动,联合公安、检察院出台《关于部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适用法律、证据收集认定等问题协商意见的会议纪要》,与公安部门签订《两法衔接配合机制协议书》,起草《黄石市食品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及信息发布会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刑衔接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党政同责力度落实不够,少数食品安全问题查处不够坚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落实不到位。

二是产业基础薄弱。黄石是老工业基地,经济基础薄弱,小食品、小餐饮等行业因准入门槛低而大量存在,全市80%以上食品类生产经营者为小作坊、小餐饮和小副食,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企业中80%为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近2万家,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偏低,呈现出多、小、散、乱等特征,给城市建设管理造成较大压力。

三是监管压力较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但当前基层监管基础不牢,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流失严重,监管能力严重削弱。

四是资金保障不足。2017年来中央、省、市三级均未拨付食品检测能力建设资金,食品检测仪器配备更新不足,保养难以为继。财政涉企减免补偿资金返回比例较低,2018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涉企检验免资金241万元,但财政补偿仅60万。食品检验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够,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与贯彻上级决策相结合,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系统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尽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舆情处置不力的地方党委政府,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治理基础。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等活动,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市级食品专家鉴定机制,组建市级食品专家库。建设省级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推动县级区域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推行县乡快检车、快检箱检测初筛工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市县乡三级贯通的检验检测体系。注重基层基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快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三是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到全市创文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突出抓好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等行业治理,以及农贸市场规范整治,完善通用卫生规范、生产加工操作规范、经营标准规范等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重点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示范创建工程”三大工程建设。

四是与群众关切相结合,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和普及,营造社会食品安全宣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妥善处置群众诉求;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食品监管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传递权威声音,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四)我局对政协委员17号、21号、36号、85号、104号、127号、140号、180号、182号、203号、248号、250号提案会办情况

我局按照会办工作要求,分别对应指定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与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商务局等部门进行对接,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并全部按期将会办意见书面提交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我局会办成效给予了肯定和好评。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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